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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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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2026年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09-22 | 浏览量:10

  为落实中央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贵州大学作为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将组建涉外法治实验班,培养面向各领域涉外法治人才。现面向2026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招募25名实验班成员。

  一、项目背景

  贵州大学是我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近年来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培养模式创新、教育教学资源拓展等方式加强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贵州大学法学院分别与美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教育教学合作关系,不断派遣教师和学生到赴国外交流学习。先后承办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研讨会暨法学专业虚拟教研室第三次共同教学会议、亚洲统一动产担保交易法会议等重要学术会议。

  贵州大学法学院重视涉外法治实践教学,与多家法治实践机构建立了合作培养关系,派出涉外法治实验班成员参加“贸仲杯”等知名专业赛事。2026年8月,贵州大学法学院与德恒(河内)律师事务所签约建设首个海外实习基地。2026年9月13日,2025级涉外法治实验班成员在全国第二届联合国国际法院模拟法庭大赛中荣获团队赛季军、最佳书状奖、最佳辩手等荣誉。

  二、实验班培养理念与模式

  1.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当前我国尤其是贵州涉外法治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 ,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2.以能力为核心:实验班注重在厚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基础上加强学生处理涉外法治事务相关能力培养,重视实践教学,重视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外语能力训练。

  3.建立协同培养机制:贵州大学积极推动与基地共建单位的深度合作,聘请一批涉外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搭建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国际化合作,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4.成立实验班:该班实行学院、班主任、导师多层级管理体制,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

  实验班学生将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学院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每年选派学生到海外相关法学院校进行短期访学。

实验班不另外收取费用。

  三、遴选对象与计划

  遴选对象为法学院2026级的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人数不超过25名。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

  (二)对涉外法治理论或实践有浓厚的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水平,优先考虑英语水平良好,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相关英语水平考试证书。

  五、遴拔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6年9月30日前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英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一式一份交至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逸夫楼226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398472451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实验班报名”)。请申请学生按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法学院将按照申请学生的英语水平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不高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1:1.5的比例公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申请学生密切留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法学院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

  (四)公示。根据学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法学院官网公示。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学业结束后法学院向实验班学生颁发结业证书,并积极向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推荐就业。

  (三)被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退出学习。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松老师

  联系电话:13985192067

涉外法治实验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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