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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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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

中国-东盟溪山论坛 “跨国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实践”分论坛 暨“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共同教学会议

2026-10-27 | 浏览量:10

 


  2026年10月24日,“中国-东盟溪山论坛”之“跨国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实践”分论坛暨“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共同教学会议在贵州大学西校区崇义楼报告厅举行。会议由贵州大学主办,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大学研究生院、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贵州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来自澳门城市大学、马来西亚世纪大学、泰国国家发展管理研究生院、老挝国立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暨南大学、郑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以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贵阳海关、贵州省法学会、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律师协会、遵义市律师协会、北京盈科(老挝)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贵阳)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50余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参加会议。


 (图为孙志煜主持开幕式)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开幕式,他介绍了会议的宗旨及相关议程,并表示希望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搭建国内外专家学者交流对话的平台,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在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法律实务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促进学术研究与法律服务实践相结合,共同探索跨国法律服务创新发展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图为冷传莉致开幕词)


  开幕式上,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级领军人才冷传莉教授发表致辞。她介绍了学院法学教育发展历程、学科建设成果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实践。她表示,学院现已形成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体系,累计培养法治人才万余名。近年来,学院持续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数字法治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法学教育,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合作,不断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九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围绕法律制度差异、投资保护、消费者救济、跨境合规和人才培养等议题展开深度交流。


 (图为José Paulo Afonso Esperança作主旨发言)


  澳门城市大学José Paulo Afonso Esperança教授表明中资企业目前进入新兴市场的模式多元,东道国法治水平参差不齐,法律风险贯穿全流程。出海企业即使合规仍可能因股权结构缺陷、合作方连带、东道国法律多元主义等原因导致利益受损。他建议法学院应联动东盟各国的法学院系、出海企业与实务机构,共同推动人才培养、企业赋能、知识共享。


 (图为Stephen Sesaiah作主旨发言)


  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学生实践与校友部Stephen Sesaiah主任从马来西亚视角剖析世界主要法律传统,阐释国际争端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强调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性。介绍大陆法、普通法、伊斯兰法、东亚法四大法系,阐明马来西亚普通法与伊斯兰法并存的独特双轨法律体系及其适用范围,为跨境法律服务提供法理参考。


 (图为Thitat Chavisschinda作主旨发言)


  泰国国家发展管理研究生院副教授Thitat Chavisschinda以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相关规则为背景,聚焦跨境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出从平台标准与产品溯源、跨境在线调解以及小额纠纷快速解决等方面完善救济衔接,并建议通过高校合作开展试点探索。


 (图为Janry Singhalath作主旨发言)


  老挝国立大学法学与政治科学学院Janry Singhalath老师系统介绍了老挝外国投资法律保护体系及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在分析国内层面和国际法的基础上,他重点分析了双边投资协定与《东盟全面投资协定》的适用差异,指出投资胜诉不等于裁决即时执行,仍面临法律适用与跨境执行等挑战,并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指引、强化专业人才培养和深化区域司法协作,提升外国投资法律保障水平。


 (图为姜红作主旨发言)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红围绕贵州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介绍了体制机制、培养体系、课程设计、教材建设、协同育人、学术交流及育人成果等方面的实践;希望通过完善本硕博贯通培养体系、深化校地企协同育人、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她表示,基地将立足西南、面向东盟,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人才支撑。


 (图为孟婷作主旨发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孟婷指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对跨区域司法协作和涉外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立足企业实际需求,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同时,还需加强沿线地区司法协同与信息共享,妥善化解跨境贸易等领域的法律纠纷,以更加高效、便捷、规范的司法服务,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区域开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图为宋晓琼作主旨发言)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宋晓琼指出,贵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强化统筹协作、精准引导侦查、全力追赃挽损、推进数智赋能、深化法治宣传等举措,探索涉外刑事案件办理的检察实践路径。针对当前涉外刑事案件办理中凸显的域外取证、证据规则和管辖冲突、跨境司法协作、人才缺口等困境,建议进一步强化与东盟各国司法机关协作,深化政法部门之间协同,检校协力共育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为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图为赵燕华作交流发言)


  贵州省法学会会员部负责人赵燕华以“以法学研究服务涉外法治实践——跨国法律服务创新中的法学会视角”为题作交流。她指出,随着跨境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涉外法律服务面临新的需求与挑战。法学会应充分发挥联系法学研究与法律实务的桥梁纽带作用,聚焦跨境经营中的法律适用、合规管理及争议解决等实际问题,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律服务实践有效衔接。同时,应加强高校、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协作,促进研究成果转化,为提升跨国法律服务能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支持。


 (图为苏兴华作主旨发言)


  贵州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苏兴华结合贵州建投七冶国际公司深耕东盟冶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实践经验,介绍了企业在海外工程建设及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探索与成效。他指出,面对东盟市场复杂多元的法律风险,企业积极探索“工程+法务”协同管理模式,从组织建设、前置尽调、法务驻场、人才培养多方面强化全周期风控,实现境外项目跨境诉讼和仲裁“零发生”,为深化中国-东盟产能合作提供实践经验。


专题研讨

  主旨分享环节告一段落,专题研讨接续展开。研讨设置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改革两大议题。会上,十三位主题发言人依次发言,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搭建、跨学科融合路径及国际实践能力提升等要点,提出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议题一: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创新


 (图为陈松作主持人)


 (图为唐海清作评议)


  在“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创新”专题研讨中,贵州大学法学院陈松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唐海清教授担任评议人。与会嘉宾围绕贸易规则变化、跨境制裁、国际民商事程序、税务合规及法律服务模式创新展开讨论。


 (图为曾文革作交流发言)


  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围绕美国与东盟国家《互惠贸易协议》供应链条款的第三国外溢效应作主题分享,并与现场师生交流互动。他评价美国部分单边关税措施对他国造成压力的同时也对本国进口商带来冲击。认为中美两国在相关领域将长期处于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态势。同时曾教授勉励在场法科学子注意通过学习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训练批判性思维,夯实外语能力,积极参与案例研讨、模拟法庭与实务实习。随后与会专家围绕涉外法治教学改革、校际协同育人、涉外案例库建设等内容交流研讨。


 (图为宋云博作交流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宋云博教授立足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背景,指出中国-东盟跨境法律服务正经历从“规则互认”向“服务共生”的范式转型与路径重构,主要呈现三大趋势:一是服务模式由“点状对接”向“网状协同”转变,推动跨境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二是技术应用由“辅助工具”向“服务基建”升级,强化数字技术对法律服务的支撑作用;三是争议解决由“事后应对”向“全域融合”拓展,推动纠纷预防、化解与救济机制协同衔接,为中国-东盟跨境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新思路。


 (图为贺辉作交流发言)


  郑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贺辉副教授通过梳理1949年至2026年美国对华制裁的典型案例,揭示美国对华制裁手段由传统贸易禁运逐步向技术封锁、金融制裁及供应链限制等领域延伸的演变趋势。他运用“武器化相互依赖”理论,深入分析美国对华制裁的法律机制及其跨境效力,并从国际法框架下制裁措施的合法性边界、反制裁法律工具的协同运用以及企业合法权益救济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反制裁法治体系的完善路径,为应对域外制裁风险、维护国家及企业合法权益提供思路。


 (图为乔雄兵作交流发言)


  武汉大学法学院乔雄兵副教授探讨了民商事案件域外电子送达的法律适用与实践困境。他指出,《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虽规定了邮寄送达方式,但对电子送达的适用尚缺乏明确规定。尽管历届特别委员会认为公约本身并不禁止域外电子送达,各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仍存在差异。他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域外电子送达制度面临的适用条件不明确、技术保障不足及跨境数据传输规则不完善等问题。提出我国未来应就这些问题从多方面予以完善。


 (图为孙奕作交流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孙奕老师指出当前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三类突出的新型风险,包括国际税改背景下的规则适用挑战,税收透明度提升引发的合规履职风险,以及地缘政治驱动的税收歧视风险。这些风险呈现规则变化快、合规要求前置、跨领域因素交织等特点,对跨境税收法律服务带来了挑战。


 (图为王宇作交流发言)


  盈科东盟区域副主任、盈科(老挝)律所执行主任王宇围绕“法商融合”这一主线,系统介绍了盈科东盟护航中资企业出海的方法论与实践成果。他指出,盈科依托“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已在东盟9国布局并整合300余人的专业团队,构建起“商、法、财、税”一站式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他结合实践案例,详细介绍了盈科东盟探索形成的专业本土化、服务产品化、资源平台化、经验成果化、赋能双向化五条实践路径。


 (图为曾骥作交流发言)


  贵州省律协涉外委副主任、遵义市律协涉外委主任曾骥指出当前民营企业已成为“一带一路”跨境投资主力军,但部分司法裁判机械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7条,仅凭境外公司注册地即驳回起诉,忽视第276条涉外特别管辖规定,致使大量核心要素根植国内的民企跨境投资纠纷陷入维权困境。建议出台配套司法解释与审判指引,厘清第27条与276条法律适用顺位,确立实质联系优于形式注册地裁判原则,适度拓展我国司法管辖权,统一裁判尺度,切实保护出海民营企业海外投资合法权益,筑牢华商国内司法兜底防线。

议题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改革


 (图为唐海清作主持)


 (图为陈松作评议)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改革”专题研讨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唐海清教授主持,陈松副教授担任评议人。与会专家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材建设、协同育人和国际实践能力培养分享经验。


 (图为韩永红作交流发言)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韩永红教授在归纳我国高校东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有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未来应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避免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资源的重复建设;二是以涉外法治人才核心能力培养为导向,加强课程体系、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以此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与服务中国-东盟法治合作需求能力的协同提升。


 (图为高轩作交流发言)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轩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涉外法治教育与法治传播展开交流。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凝聚侨心、依法护侨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供了思想指引。结合暨南大学的实践经验,他介绍了学校通过组建专业教学团队、开设特色公共选修课程、成立研究中心等举措,构建“校内+侨界+海外”协同联动的法治传播体系。同时,依托侨务法研究优势,深化涉外法治理念阐释,面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传播,增进对中国法治建设的理解与认同,提升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效能与话语影响力。


 (图为蔺捷作交流发言)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蔺捷教授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上经贸大实践”为题,介绍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与实践。他围绕学科交叉融合、实践教学和协同育人等方面,阐述了学校依托经贸学科优势,推动法学、外语与国际经贸知识融合的培养模式。同时,通过深化与律师事务所等实务机构的合作,强化行业导师指导和实务训练,促进理论教学与法律服务实践相衔接,着力提升学生运用国际规则解决跨境法律问题的能力。


 (图为刘国乾作交流发言)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国乾教授以“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云大实践”为主题,聚焦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及面向南亚东南亚的涉外法律服务需求,详细介绍了学校在本科阶段人才选拔、课程体系设计、校内跨院系联动、校外与实务部门合作、实习安排及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举措,展示了云南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特色探索路径。


 (图为覃俊豪作交流发言)


  四川大学涉外法治基地副主任覃俊豪副研究员以四川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为切入点,介绍了学校在协同育人、培养模式创新及学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四川大学立足西部、深耕南亚特色,首创政校协同机制,与四川省委政法委联合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深化实务合作,与多家涉外律所共建实训基地,并开设“英语+法学”双学位与涉外法治微专业,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引领本硕博贯通培养。在此基础上,学校建强教育部虚拟教研室与涉外法治数智融创实验室,创办中英文涉外法治期刊,持续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图为李猛作交流发言)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李猛老师结合《能源法》施行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的时代背景,探讨了涉外能源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他指出,当前涉外能源法学教育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但仍面临知识体系依附性较强、课程设置碎片化、教学方法单一及师资力量薄弱等现实困境。对此,他提出构建“目标重塑、内容重构、方法革新、评价优化”的教学改革框架,进而培养服务国家能源安全的涉外法治人才。

闭幕式

  当日下午五时,本次论坛闭幕式顺利举行。闭幕式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主持。他在总结中表示,论坛围绕跨国法律合作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点问题开展了充分交流,各高校立足自身定位,深化RCEP背景下的国际合作,凝练学科特色,推动了跨境法律文化和法律服务的多元交流与协同发展。

  本次论坛在深入交流与充分研讨中圆满落下帷幕。与会专家学者立足中国-东盟区域合作实际,分享前沿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凝聚跨国法律合作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共识。此次论坛不仅为中外法学界与法律实务界搭建了交流互鉴的平台,也为深化区域法治协作、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有益思路。



编辑|赵 倩

校审|谢湘黔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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