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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举办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二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仪式
2026-10-11 | 浏览量: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入党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结合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9月28日,贵州大学法学院分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党校、哲学学院分党校、外国语学院分党校第四十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暨第二十四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仪式在贵州大学东校区慎思楼模拟法庭举办。出席仪式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石明昌、哲学学院党委书记黄梅、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周杰,以及上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本次仪式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夏主持。

开班仪式在《国歌》声中正式拉开帷幕。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夏宣读本期培训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课程安排、教学形式与考核管理要求;学员管理守则,对学习纪律、出勤管理、学习任务作出规定。希望全体学员在本次培训中遵守各项纪律,珍惜学习机会,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随后,本期培训班学员代表朱宝璇同学发言。她表达了对于党组织提供学习机会的感谢以及对于这次培训的重视,并表示要从身边小事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承担责任、端正入党动机、刻苦努力学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仪式最后,石明昌书记总结发言。他对参加本期培训的全体学员表示祝贺,并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以及培训的纪律,要求全体学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与政策。石书记指出,各位学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当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工作中、生活中,都要始终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成为学习先进、工作优秀、生活作风良好的合格的共产党员。

此次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仪式,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重要环节。通过开班仪式,进一步明确了培训纪律及学习要求,有助于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学员们表示,会珍惜此次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
图片|汪林霞
文字|杨开腾
编辑|冉爱华
校审|谢湘黔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