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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教授为贵州大学师生讲授“生态环境法典的创新与适用”
2026-09-30 | 浏览量:10
9月22日,由法学院承办的“生态环境法典的创新与适用”专题讲座在西校区贤正楼107报告厅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应邀担任讲座主讲人,讲座由贵州大学副校长陈艳波教授主持,近300名师生到场聆听。

吕忠梅教授是我国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奠基人,长期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领导小组成员、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专班负责人。她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环境法典编纂研究”大型研究项目,多次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议案、提案,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讲座中,吕教授从“为什么要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的理念与制度创新”“法典的适用与展望”三个层面展开阐述。她强调,法典的颁布标志着生态环境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我国法律体系由7个部门正式扩展为8个。法典颁布是生态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的新起点,未来学界应围绕法典解释、适用与普及展开深入研究,构建中国生态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最后,陈艳波副校长表示,吕忠梅教授的报告既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温度。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希望师生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法典精神,立足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实践,产出更多扎根中国大地的学术成果,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图片|左晋摇
文字|谢湘黔
编辑|冉爱华
校审|谢湘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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