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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话城市更新法治蓝图——第18届中·韩土地法论坛暨“城市更新与不动产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在贵阳举行
2026-07-29 | 浏览量:10
2026年7月25日,第18届中·韩土地法论坛暨“城市更新与不动产法律制度改革”研讨会在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举行。本次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贵州大学、韩国土地法学会共同主办,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省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重庆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建筑法研究会共同协办。论坛聚焦“城市更新与不动产法律制度改革”主题,共话城市更新与城市现代化的法治蓝图。
来自韩国土地法学会、韩国岭南大学、韩国东亚大学、韩国庆熙大学、韩国国立全北大学、韩国釜山大学、韩国国立济州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贵州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及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和在校学生等5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上,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韩国土地法学会会长、岭南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裴成镐教授,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开文副主任先后致辞。开幕式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石明昌主持,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陈大鹏博士担任韩语翻译。


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向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和感谢,并介绍了贵州大学的发展历程和法学学科建设成效。她指出,城市更新已从大拆大建的外延式扩张迈入了以存量提质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轨道。城市更新不仅是物理空间的再造,更是利益格局的重构与法律关系的重塑。中韩两国同为高密度人口国家,土地资源稀缺、城市更新需求强烈,在不动产法律制度领域面临诸多共性问题。希望以此次论坛为契机,为两国学者提供一个深度互动的对话空间,为中韩两国的城市治理现代化和法治进步贡献有价值的学术支撑。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鹏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城市更新是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事关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城市发展观念的更新与城市不动产的物理更新,都对不动产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动产法律制度也面临着宝贵的自我完善、自我变革和自我发展的机遇。期待与会专家对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变革积极建言献策,为城市更新贡献智慧与力量。

韩国土地法学会会长、岭南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裴成镐教授在致辞中表达了对会议主办方的由衷感谢,他介绍了韩国土地法学会的发展,强调城市更新是一个综合而复杂的新时代课题,不仅是对物理空间的重构与重视,更需兼顾环境可持续性、社会公平性及法律稳定性。希望通过本次论坛的举行,中韩两国学者能够分享彼此的经验与智慧,为两国土地法学的发展作出贡献。

坤源衡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开文副主任在致辞中表示,中韩两国同属于东亚文化圈,在土地开发利用、不动产权益保障等领域面临诸多共通的现实问题。期待论坛成果能转化为法律服务的实务硕果,能够为两国城市更新的法治建设提供新思路,注入新活力,也为跨境土地相关法律服务合作创造更多的机会。

研讨环节第一单元以“城市更新的立法探索与存量不动产的利用”为主题,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宗宇教授,韩国庆熙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朴秀坤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肖顺武教授依次发言。第一单元研讨由韩国国立釜山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金贤洙教授主持。

重庆大学法学院、建筑与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宗宇教授以《绿色原则嵌入城市更新立法:不动产法律制度的生态化路径》为题作研讨分享。他系统论证了绿色原则嵌入城市更新立法的三重意义——生态文明国策微观法治落点、矫正传统更新模式的价值失衡、对接国际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趋势,主张其应定位为贯穿城市更新全周期的法律原则。并围绕该原则在城市更新立法中的定位和规范表达展开解读。

韩国庆熙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朴秀坤教授以《城市更新中房地产法制的现状与出路》为题作分享研讨。他介绍了韩国《城市再生法》《城市整顿法》《小规模住宅整顿法》所规定的内容、意义和课题。揭示了在城市更新与再利用过程中过度强调公共性容易导致民间投资活力不足的制度困境,应当认识到“提高目前居住在该地区的居民生活质量”是城市再生事业的目标导向。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肖顺武教授以《中国闲置宅基地入股的前瞻性思考》为题作研讨分享。他深入剖析了闲置宅基地入股的法理意蕴,指出宅基地的市场化流通是一种很好的尝试,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与股权流通的市场属性之间存在根本冲突,主张以有限责任公司为适格载体、以债权人利益保障为首要前提构建相对应的制度框架。

韩国东亚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赵东济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侯国跃教授,韩国国立全北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秋信英教授等与谈专家围绕城市更新统一立法是否必要、绿色原则实施路径是否可行、宅基地入股是否合理等焦点问题展开与谈。



研讨环节第二单元以“不动产法制的现代化演进与主体权益保障”为主题,韩国釜山市继续教育振兴院政策室长朴清日,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副教授、李勇副教授依次发言,第二单元研讨由贵州大学法学院王磊副教授主持。

韩国釜山市继续教育振兴院政策室长朴清日以《城市更新项目中废弃学校利用的法律问题》为题作研讨分享。他结合韩国教育厅发布的废校财产利用的相关数据,探讨了城市再生事业进程中废弃学校的功能和法律地位,并指出了废弃学校再利用的法制结构及其局限。其主张将废弃学校建立为城市再生据点,同时需要改进既有的立法模式,将公有财产从单纯的“处分”对象转变为“与地区社会的持续关系形成”之媒介。

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副教授以《中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适用的困境与出路》为题作研讨分享。他剖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作为一种新生制度,存在部分适用方面的瑕疵。具体表现为主体和客体范围不明、登记规则不完善、遗嘱设立居住权的生效规则不完善等,难以为实践中的居住权纠纷解决提供全面清晰的请求权基础。并提出了限定主体范围、通过诚信原则弥补法定登记的漏洞等相关完善举措,使之真正为“住有所居”保驾护航。

贵州大学法学院李勇副教授以《国家法与民间法张力下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保障探究》为题作研讨分享。她聚焦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保障问题,以全国妇联发布的《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调研报告》数据开始,点明了在传统文化观念否定性波及效应的作用下,“外嫁女失地”“离婚丢权益”等历史遗留问题现实存在,揭示了国家法与民间法(村规民约、婚嫁习俗等观念)之间的深层张力。主张通过强化村规民约备案审查、激活妇女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采取多元宣传教育措施等制度组合破除民间法在现实生活场景中的应用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杨惠教授、韩国国立济州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金大经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谭贵华副教授、四川轻化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王海燕博士作为与谈专家对上述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




论坛闭幕式上,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侯国跃教授作总结发言。侯国跃教授系统梳理了会议研讨成果,将论坛的学术贡献归纳为三个层面:其一,发言主题覆盖面广,观点立足学术前沿,展现出多元化的研究视角;其二,与谈人的评议精准中肯,针对性强,有效推动了讨论向纵深展开;其三,论坛整体智识互动成效显著,既有观点的充分认可,亦有不同见解的理性商榷,更不乏值得深究的学理追问。侯国跃教授最后强调,城市更新的法治化路径是一项长期性课题,相关研讨不应随论坛落幕而终止,而应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推进。


本次论坛在严谨而热烈的学术氛围中圆满落幕。与会专家学者坦诚对话、相互启发,共同围绕城市更新与不动产法律制度改革的核心议题,贡献了富有建设性的学术见解与制度方案。不仅加深了对中韩两国在城市更新建设的法制现状和复杂实践的认识,更在探寻本国城市更新法治化的本土路径建设过程中收获了诸多宝贵启发。
文字|曹帅帅
编辑|路 程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