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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普法‘黔’行”实践队联合乌罗镇人民政府开展赶集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6-07-21 | 浏览量:1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走深走实,7月20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普法‘黔’行”博士村长实践队联合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人民政府,抓住赶集日人流集中的时机,在乌罗镇市集开展“赶集送法,守护平安”普法宣传活动,将法治服务送到基层群众身边。



赶集日是乡村烟火气最浓的时候,也是普法宣传的黄金窗口。乌罗镇市集地处松桃苗族自治县西部,每逢赶集日,周边村寨群众纷纷前来交易,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是开展法治宣传的绝佳平台。活动现场,实践队联合乌罗镇政府工作人员设立法律援助点、普法宣传点,通过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面对面讲解解答等形式,向赶集群众普及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内容聚焦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民间借贷风险、婚姻家庭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等农村地区高频法律问题。


实践队队员身着统一服装,穿梭于集市摊位和人群之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法律常识。在反诈宣传中,队员们结合刷单返利、冒充熟人等常见骗局,提醒群众守好“钱袋子”;在禁毒宣传中,队员们向群众介绍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及其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危害,呼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针对农村地区多发的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问题,队员们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不少赶集群众驻足咨询。“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听学生们一讲,才知道很多事都能用法律来解决。”一位参与活动的村民表示。实践队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三百余份,覆盖群众千余人次。


本次赶集普法是实践队将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的生动尝试。利用赶集日这一农村特有场景,打破了普法宣传等群众上门的传统模式,让法律知识随着人流走进千家万户。实践队队员们表示,看到群众从一开始的听不懂、用不上到后来的追问、咨询,就是下乡普法最大的意义,并将继续以务实行动回应群众期盼,书写校地协同、服务基层的生动注脚。
图片|谢湘黔
文字|谢湘黔
编辑|路 程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