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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举办“中国-东盟溪山论坛”之“RCEP时代背景下的跨国法律合作”分论坛暨“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共同教学会议
2025-09-25 | 浏览量:11
2025年9月19日,由贵州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国-东盟溪山论坛”之“RCEP时代背景下的跨国法律合作”分论坛暨“中国涉外法律制度”课程虚拟教研室共同教学会议在山城贵阳圆满落幕。此次会议汇聚了中国与东盟学术界、实务界50余名代表参会。
与会嘉宾大合照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的开幕式,他指出论坛的召开旨在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合作与交流,共同促进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图为孙志煜主持开幕式
开幕式上,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石明昌发表致辞。他首先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学科建设发展方面的显著成效,随后指出,本次论坛不仅打造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的沟通平台,还为中国与东盟国家搭建了深入务实的交流桥梁。
图为石明昌致开幕辞
主旨发言环节,十二位不同领域的专家依次登台,围绕RCEP框架下跨国法律合作的规则衔接、争议解决及行业实践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
李智教授强调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要结合福建对台优势与贵州内陆开放需求,确立“实践引领、特色彰显”导向,指出要依托地缘拓展合作、关注规则差异,借助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并反馈至人才培养环节。
图为李智作主旨发言
张光教授剖析了RCEP投资规则的三大核心要点:一是以资产为基准定义“投资”并排除非投资性资产;二是创新“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平衡东道国与企业权益;三是通过投资促进与便利化条款为区域合作提供新动力。
图为张光作主旨发言
张春良教授提出数据跨境流动“长臂管辖”存在美国CLOUD法案“数据控制”与欧盟GDPR“规则输出”两种模式,其本质是扩张数据主权,会加剧数字碎片化、威胁国家安全。中国可通过数据本地化、商业化及借鉴域外经验构建“数据强国”来应对此挑战。
图为张春良作主旨发言
纪林繁副教授着重指出,国家财产执行豁免作为《外国国家豁免法》的核心争议点,需妥善平衡“绝对豁免”与“限制豁免”;同时明确执行豁免要满足属地联系、财产归属和诉因联系三要素,且主观与客观例外界定必须严格遵循国际规则。
图为纪林繁作主旨发言
Ka Mathul表明,RCEP与《柬埔寨-中国自由贸易协定》(CCFTA)对柬埔寨经济发展意义重大,能扩大出口市场、吸引外资并促进贸易多元化。2025年前四个月柬中双边贸易额突破56亿美元,这有力印证了RCEP对区域合作的积极拉动效应。
图为Ka Mathul作主旨发言
Thitat Chavisschinda称“可信数据流动”是区域一体化与繁荣的基石,泰国以多种机制与中国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趋同;还提出了“东盟-中国”协作的四条路径,强调数据流动要兼顾“技术逻辑”与“法律规则”。
图为Thitat Chavisschinda作主旨发言
颜源主任指出,贵州法院目前实践可从“服务国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司法机制”三方面进行总结,并可通过系列措施来强化司法协作保障。贵州法院未来将着重提升审判质效、加强调研与协作,以服务RCEP高水平开放。
图为颜源作主旨发言
于心洁主任强调,贵州检察机关面临的涉外经济犯罪呈上升态势,主要集中在跨境非法经营等若干领域。为此,检察机关通过设立省级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多项举措,提升跨境犯罪打击能力。
图为于心洁作主旨发言
贵州省司法厅李昱处长介绍,贵州律师行业探索已实现涉外律所“零”突破,且正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等举措进行双向推进。同时,他还针对企业出海痛点提出“产教融合”策略,以培养涉外法律服务实战型人才。
图为李昱作主旨发言
Dr. Stephen Sesaia解析了国际法律冲突核心问题为管辖权、法律适用及判决执行,强调合同应明确约定相关内容,还指出应将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的效力及国际判决执行等作为考虑因素,上述因素的嵌入可为跨境合作提供“事前预防”法律指引,与“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争端解决需求互补。
图为Dr.Stephen Sesaia作主旨发言
王晓华律师点明,企业出海核心痛点在于需要可信赖团队而非单一环节服务。她提出应推动“法商融合”产教融合,培养具有全球视野与跨文化协作能力的人才。
图为王晓华作主旨发言
邱亦寒律师阐述了RCEP知识产权章节通过设置“约束性+鼓励性”条款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规则支撑,并简要介绍了盈科“法商融合”模式,该模式为中小企业涉外维权提供了一定的解决思路。
图为邱亦寒作主旨发言
当日下午3点,贵州大学法学院唐海清教授主持圆桌会议,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与教学改革。会上,十二位主题发言人依次发言,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体系搭建、跨学科融合路径及国际实践能力提升等要点,提出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图为唐海清主持圆桌会议
张光教授首先开启“人才培养基础与模式”探讨,强调国家级项目支持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石,学校应借此时机构建多层次培养体系。同时指出国际化培养模式能提升学生能力,订单式培养推动产教融合但尚存一些问题,亟需政策方面的保障。
图为张光作交流发言
张春良教授以“全链条、多模式、跨学科”为核心,展示该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统性布局,涵盖本硕博多阶段特色方向,形成多学科多区域培养生态,同时介绍了学校目前的“服务国家战略”角色定位与筹建“区域国别学院”计划,以凸显人才培养与国家需求深度对接。
图为张春良作交流发言
高轩教授着重介绍了暨南大学体现侨校特色与大湾区优势的“五融合模式”,该校依托相关项目已为港澳及海外输送超5000名涉外法治人才。他同时指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存在学分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后续仍需关注改进。
图为高轩作交流发言
何焰副教授以“小而强教学团队”建设切入,通过介绍获批国家级教师团队、设立实验班及改革考核机制所实现的“三融合”效果,分享了新建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成效。她同时强调课堂教学要回应实务痛点,借模拟提案等活动提升思辨力,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理念。
图为何焰作交流发言
陈志平副教授介绍了云南大学“涉外法治基地建设”的概况,指出可依托云南区位设立“涉外法治基地班”,实现相关课程服务“走出去”战略。她同时还提到,基地建设目前面临师资不足、实践资源有限等问题亟待突破。
图为陈志平作交流发言
赵希伟副教授展示了“政-校-企-所”四方联动创新模式,通过与多部门共建基地、举办论坛、组织实习等举措推进建设,并强调“实践渠道拓展”与“特色方向培养”的重要性,上述措施为校企协同提供了可复制路径。
图为赵希伟作交流发言
纪林繁副教授介绍了“上合组织特色培养基地”,该基地依托上合示范区构建特色模式、开设相关课程,目标是培养特定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他同时指出,该基地目前也面临学生语言学习积极性偏低等挑战。
图为纪林繁作交流发言
杨志军副教授以“社会法治教育”为主题,将视角从“专业人才培养”拓展到“社会治理”。他强调法治教育面临多重挑战,要通过系列举措提升实效,为法治教育“社会化”提供新思路。
图为杨志军作交流发言
李猛老师聚焦“法律 + 能源”复合型跨国法治人才培养,依托能源学科优势,构建多种架构开展创新实践。他强调,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优化育人模式、完善保障体系等,是行业特色型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发展方向。
图为李猛作交流发言
Dr.Stephen Sesaiah介绍了“法律教育国际化经验”,他以英联邦国家视角为切入点,对比指出马来西亚法律教育以“国际认可”为核心。因本科实践参与度低,故硕士侧重培养“企业法律顾问”,在教学中强调“比较法”与“法律系统运作逻辑”,为“跨法域知识融合”提供了实践样本。
图为Dr. Stephen Sesaia作交流发言
Ka Mathul表明,RCEP背景下涉外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促进区域合作。
图为Ka Mathul作交流发言
Thitat Chavisschinda副教授从教学方法与评估体系切入,对目前法律教育进行了反思。他通过对比泰美法律教育发现,泰国本科多以课堂讲授为主,而美国更侧重启发研讨,由此提出泰国需通过改革课程设计、引入“多形式评估”以适应学生需求。
图为Thitat Chavisschinda作交流发言
当日下午六时,本次论坛闭幕式顺利举行。闭幕式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夏主持。李夏副书记感谢与会嘉宾围绕核心议题热烈研讨,为跨国法律合作提供思路方向。贵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志煜教授在闭幕致辞中称,议程紧凑高效,聚焦核心问题,分论题阐释深入,交流充分。他强调,各高校可在RECP背景下,把握学校定位,深化跨国合作,构建学科特色;以“美美与共”为目标,借法学院平台促多元交流、展各方特色。
图为李夏主持闭幕式
图为孙志煜致闭幕辞
本次论坛在热烈而融洽的氛围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多国的专家学者一致表示将继续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探索跨国法律合作与人才培养的新路径。相逢虽短,情谊长存,期待下一次再聚首,共谱合作新篇章。
编辑|路 程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