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
文章推荐 刘博涵:智能投顾算法透明的价值辩证、规制导向与实现路径
2024-03-18 | 浏览量:47
作者
刘博涵 贵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文章来源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4年1月,第41卷第1期
内容摘要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的智能投顾能够更好地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为投资者生成契合度更高的投资组合方案,却也暗藏了掩饰金融机构利益掠夺、致使投资方案风险错配、架空投资顾问法定义务等负面效应。算法透明有助于打破算法暴政、消除算法歧视,为算法问责奠定基础,而算法保密又是维持国家科技实力、保持科技企业市场竞争力之必需。面对算法透明与算法保密的价值冲突,彻底的算法透明和绝对的算法保密都失之偏颇,应根据规制算法的不同目的,以不同方式对不同主体实现不同程度、不同层次的算法透明。有层次的算法透明是比例原则之利益衡量功能、“目的—手段”合比例分析范式在智能投顾算法治理中的具体应用。要实现智能投顾的算法透明,应在事前利用“合规审查+算法备案”形成算法模型透明以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在事中利用“算法告知+算法解释”形成算法逻辑透明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利,事后评估算法对投资者信赖利益的影响程度,明确算法决策的主体性、因果性及关联性,以确定和分配算法责任。
关键词
智能投顾;算法透明;算法保密;价值辩证;规制导向;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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