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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与榕江县人民法院 构建院校双向合作交流
2022-03-16 | 浏览量:497
为加强法学院校与人民法院与之间的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开展法律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共建,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3月10日,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石明昌、院长冷传莉带队赴榕江县人民法院开展双向合作交流合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一行实地查看了榕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民歌法庭,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报的民歌法庭专题片,查阅了民歌入判词、民歌宣讲民法典等相关资料,并与榕江县人民法院相关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3月10日下午,双方在榕江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座谈会。榕江县人民法院、县文联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座谈会上,榕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廖声艳介绍了榕江县人民法院有关情况,就“民歌法庭”的经验成效,就民歌法庭运行、民歌调解、民歌普法及少数民族法治文化在审判实践中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介绍。
石明昌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历史发展及现状。希望下一步在学生实习、学术交流、课题研究、院校合作等方面有更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冷传莉对榕江县人民法院在运用民歌推进家事审判机制创新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表示,要把优质的实践资源引入高校,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以及大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优势,共同推进法治人才培养。
座谈会上,双方商定将通过建立工作联系、定期互访等制度,在法治人才培养、法治课题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发挥法院审判实践优势和学校的教学科研优势,法学院将选拔优秀学生到榕江县人民法院实习,双方共同做好实习生的管理工作。双方将通过搭建研究平台、开展学术交流,帮助法官充实法律理论知识、提高研判能力、提升调研水平。榕江县人民法院将借助高校的智力优势和学习氛围,提高法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审判实践中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把握新类型和疑难案件司法尺度的能力和水平。双方将选派实务专家和理论专家共同参与相关法学理论问题等的论证研讨、参与法治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研究工作、撰写论文、共享成果,为学校的理论研究提供实践经验,为法院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合作交流,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推进法治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保障,共同谱写新时代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