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理论与实践的碰撞—— 本科课程实务讲座“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实务及案例解析”
2019-12-13 | 浏览量:615
12月12日上午10:00在学院模拟法庭,我院迎来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理赔部主任卢颖的一场精彩讲座。卢主任多年从事车辆保险理赔工作,作为公司专业培训师资多次参加公司内、外部培训,具有丰富的车险赔案处理和培训经验。本次讲座由我院保险法老师杜明强主持。
卢主任首先简单地介绍了保险的基本作用,然后进入了讲座主题——机动车保险。在介绍保险合同时,卢主任详细地给同学们介绍了保险条款、权利义务、保险合同凭证投保单、投保单、各种不同的保险条款、行业示范条款、保险条款情况等。卢主任还提到了在机动车损失险地震是否算是自然灾害的争议,还举了一个例子,全面的给同学们解释了这一争议。
卢主任重点介绍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他提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本质上都是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提供及时的保障,有一定的相同点,但在保障范围、保障限额等方面也有很大不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先由交强险负责赔偿,超出赔付范围的,再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交强险则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除此外,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缴纳的保费和保障的限额也大相径庭。
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会后同学们积极与卢主任合影留念,对老师们精彩的讲解表达感谢。本次讲座让同学们接触到了书本之外的知识,了解到在现实中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秩序的,让同学们对未来的学习有了更多的规划和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