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贵州大学法学院“践行青春法治梦·扶贫宣讲普定行” ——普定暑期社会实践跟踪报道(二)
2019-07-10 | 浏览量:198
为深入开展本次暑期调研活动,了解普定县具体法治情况,2019年7月9日,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暑期实践队在普定县司法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参观了普定县相关法律单位。
本日上午,司法局工作人员与实践队队员首先参观了普定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王主任向我们介绍了该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及工作成果,并和同学们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同命不同价”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与交流。
随后,一行人来到了普定县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中心法律服务所所长唐琼就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置、法律援助对象与范围、法律援助案件类型与工作成效等问题和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使同学们对基层法律援助制度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
本日下午,首先,暑期实践队在普定县司法局梅培霞副局长的陪同下参观了普定县马官司法所。同学们在该所着重就“社区矫正”问题向马官司法所唐所长进行了请教,唐所长耐心、细致的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有关“社区矫正的具体方式”、“社区矫正的监管方式”和“社区矫正的后续跟踪”等问题。
接着,司法局领导与暑期实践队队员驱车到达了普定县白岩镇司法所。普定县司法局梅培霞副局长,白岩镇司法所吴所长,司法所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华,综治办刘主任及暑期实践队的同学们一同开展座谈会。
会议伊始,胡书记简要地向大家介绍了该司法所的情况。其次,刘主任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司法所的调解工作。该司法所在调解人民矛盾过程中贯彻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原则,将大部分矛盾解决在本村本镇,此外,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主动下乡排查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扎实做好了普定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据刘主任介绍,白岩镇司法所每年调解的案件在一百件左右,其在下辖乡村设置的调解委员会平均每年调解的案件达两三百件,白岩镇司法所通过调解手段,已将上访案件减少了60%,并总结出了“七勤一平”的工作经验,其基层调解工作成效卓然。
最后,普定县司法局李永富局长、梅培霞副局长带领实践队同学们先后参观了普定县罡境律师事务所与秀水律师事务所。
秀水律师事务所洪主任与罡境律师事务所刘主任都向大家表达了欢迎之意。洪主任提醒大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道路,在党的领导下从事法律工作。
刘主任则向同学们阐述了基层律所的工作立足点与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并叮嘱同学们要有“职业自信心”,要带着坚定持久的信念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在社会中发挥所长,做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之事。
图/周文兴 文/董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