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我院环境法学专业师生参加“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2018年年会
2018-09-25 | 浏览量:706
贵州大学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建设系列活动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生态法治创新团队系列活动
2018年9月19日—9月21日,“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暨2018年年会在贵阳学院举行,会议由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贵州省环保厅、贵阳学院法学院等单位承办。重庆大学、宁波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教授莅临会议,贵州省环保厅、清镇市人民法院、铜仁市检察院等省内单位工作者也莅临会议,我院方印教授、王伟副教授、李一丁副教授、姜红副教授出席此次会议,我院16、17级硕士研究生参与会议学习。
本次年会以“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展开,得到了政府部门及学术界的关注与支持。来自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就各自深入研究的环境法治建设的相关主题进行了独到的阐释,涉及的学术前沿问题引起了与会人员的深入讨论;来自实务界各个岗位的环境工作者从实践出发,展示了所在地环境法治建设的成效,分享了多年实务工作经验中得出的思考,揭示了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与会人员感受具体而深刻。
值得关注的是,我院方印教授在会议上作了主题发言,发言主题是“论环境法学与权利科学”。发言分为七个部分,分别是何为权利科学、作为法学的权利科学的基本范畴、环境法学是否是权利科学、环境法学成为权利科学的益处与困境、环境法学如何才能成为真正的权利科学、我们已经为环境法学向真正的权利科学迈进做出了哪些努力以及还应做出哪些努力,各个部分相互关联,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方印教授看来,环境法学是权利科学,权利与义务是法学的基本范畴,只有明确权利义务,才能明确责任。而现已明确的环境权利还不足够,还需赋予公众更多环境权利,促进公众更积极参与环境治理,推进多元共治。
通过专家学者的分享交流,学生们收获很多,深入了解到当前理论界的一些前沿问题,也从实务工作者的思考中获取到更多实践经验。这次会议聚集了省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深入探讨了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问题,是我院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研究生创新基地的一次重要学习机会。
(文:2017级环境法硕士研究生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