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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育德教育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评选通知

2009-09-17 | 浏览量:42

法学院本科2008级各班级:

  2006年10月香港育德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第一期“香港育德教育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资助的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于2009年7月顺利完成学业。经多方努力,2009-2010年度香港育德教育基金会又在我校设立第二期“香港育德教育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为期两年。现将具体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8级贵州大学统招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17名 各学院初评一名(独立学院、人武学院不参加评选)

  三、资助金额 4000元/人•生 四、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15元以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60元以下)的学生,其家庭总收入,不足以支付申请人完成学业(由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或原家庭居住地政府或有关单位出具相关家庭经济情况证明); 2、需提供英语、数学高考成绩证明材料; 3、上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5、未获得任何大额社会奖助学金及学费减免等资助。

  五、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本人于2009年9月22日(下周二)15点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请将申请及个人上学年学习生活总结、学业规划材料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交给各班级资助委员,各班级资助委员将所有材料收齐交到学生科陆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2、经学院初评、推荐,被推荐者填写“香港育德教育基金”贵州大学助学金申请表,附带个人上学年学习生活总结、学业规划材料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学院推荐函,再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将在学院网上公示提交申请同学名单及学院最终确定上报学校名单) 3、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后报香港育德教育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 4、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凭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推荐函、成绩通知单,下年度可继续申请(凡成绩有补考、违纪、欠费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

  六、评选准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 2、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要特别注意个人品德修养; 3、评选结果要进行三级公示。

  七、受助学生义务: 1、受助学生应自发组织成立相应的受助团队,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2、如实提供成绩单、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学习生活总结等相关材料; 3、自发组织开展服务社会为主题的相关公益活动; 点击浏览下一页[点击浏览该文件:香港育德教育基金申请表.doc]1(4)

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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