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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检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培训 筑牢乡村法治防线
2026-07-17 | 浏览量:10
7月16日下午,贵州大学法学院“普法‘黔’行”博士村长实践队联合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乌罗镇政府会议室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普法培训。乌罗镇各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干部、基层工作者及派出所民警共30余人参加培训。

松桃县人民检察院“苗乡小花鼓”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负责人杨忍静介绍,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具有发现滞后、证据留存难等特点,部分受害者在遭受侵害后因认知能力有限或受到威胁而不敢告知家人,导致侵害行为持续较长时间才被发现,这也对基层干部的日常走访和识别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培训会上,贵州大学法学院“普法‘黔’行”博士村长实践队成员谢胡鑫钰从理论角度出发,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框架、留守儿童监护困境及基层治理中的法治短板等问题进行专题分享。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分析了基层干部在日常走访中应重点关注的风险信号,包括未成年人监护状况、居住环境安全、就学情况等关键指标。她提示基层干部在入户走访时,应特别关注孩子与谁同住、居住是否安全等细节问题,对智力障碍等认知能力有限的儿童群体需给予更多关注。

杨忍静以实际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为切入点开展实务培训。她结合近年来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此类案件熟人作案比例高、发现难、取证难等特征。杨忍静指出,农村地区留守儿童多、继养关系复杂,部分未成年人因父母外出务工而缺乏有效监护,加之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极易成为侵害对象。她建议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建立重点儿童定期走访台账,对监护缺失、家庭变故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随后,参训干部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留守儿童监护权落实、困境儿童救助渠道、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等具体问题与两位主讲人展开交流。

据悉,法学院“普法‘黔’行”博士村长实践队此次深入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是贵州大学“博士村长”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几天,实践队还将深入乌罗镇前进村、寨安村、半坡台村、石塘村等行政村,继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基层法治建设等主题开展入户调研、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服务。
图片|左晋摇
文字|谢湘黔
编辑|路 程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