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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研究》创刊大会暨人格权法研讨会隆重召开 ——全国首本人格权法专业集刊问世 助力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
2026-04-27 | 浏览量:33
4月25日,《人格权法研究》创刊大会暨人格权法研讨会在贵州大学西校区贤正楼举行。贵州大学党委书记杨未教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蒋浩出席会议,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计量大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高校及出版单位专家学者参会。会议由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主持。

开幕式环节,贵州大学党委书记杨未教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蒋浩副院长分别致辞。
杨未书记向与会的专家学者表示欢迎,并介绍了贵州大学及法学院的发展历程与建设成就。她指出,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恰逢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人格权法研究》的创刊是贵州大学响应国家法治建设需求、深耕人格权法领域的重要举措。她表示,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人格权法研究,努力将集刊打造成为人格权法理论与实践交流的高端平台,为回应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新挑战、构建中国人格权法自主知识体系贡献贵大智慧。

蒋浩副院长对《人格权法研究》的创刊表示祝贺。他指出,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的人格权纠纷案件持续增长,充分彰显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制度价值。他表示,希望《人格权法研究》坚持政治引领,聚焦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前沿命题,推动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为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的人格权法知识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贡献更多力量。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作为首辑作者代表发言,他对《人格权法研究》创刊表示热烈祝贺,并以“有他与人格权”为切入点,分享了人格权研究的新见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教授作为编委代表发言,他转达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的祝贺,并从“生存保障到优雅生活、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生命尊严与科技关系”三个层面阐述了人格权法的发展动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法治分社法律编辑部主任易卉分享了集刊创刊的历程,表示将以专业出版服务支撑期刊发展,助力《人格权法研究》行稳致远。



研讨环节,重庆大学法学院宋宗宇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朱晓峰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曹相见教授、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王歌雅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汇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陈永强教授、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副教授、曾清河副教授等先后围绕个人信息识别、生命尊严保护、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界分、子女姓名权行使、信息性人格权建构、民法典第998条适用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形成一系列重要学术观点:一是生命尊严应实行全周期梯形保护,覆盖出生前胚胎、存续中自然人与死亡后遗存,实现伦理价值与法律保障统一;二是个人信息保护需区分隐私利益与表现利益,构建分层保护规则,平衡权利保障与数字经济发展;三是信息性人格权应予以体系化确立,统合信息性隐私权、个人信息权、信用权、被遗忘权等权利类型,回应数字时代权利保护新挑战;四是民法典第998条应定位为精神性人格权侵权构成要件解释规则,兼顾法安定性与个案裁量正义;五是学术期刊应走名家引领与青年托举并重、理论与实务融合、传统与前沿兼顾的高质量发展路径。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教授作为与谈人进行发言,他们指出本次研讨会发言内容丰富、视角多元,既有对传统理论的深耕,也有对新兴问题的敏锐回应,充分彰显了我国人格权法研究队伍的活力与深度。他们呼吁学界同仁继续依托这一新的学术平台,共同推动人格权法研究迈向更高水平。
闭幕式环节,冷传莉教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再次表示感谢。她表示,下一步《人格权法研究》将针对“民法典人格权编司法解释”开设专题,并面向全国公开征稿,助力司法解释的有效实施。期待《人格权法研究》能够成为汇聚学界智慧、回应时代之问的思想阵地,在理论创新与法治实践的双向奔赴中,持续推动中国人格权保护体系不断走向成熟。


《人格权法研究》的正式创刊,标志着我国人格权法研究迈入了专业化、体系化的新阶段。作为人格权法研究的重要平台,期刊将持续聚焦人格权基础理论、新兴权利、科技伦理与司法适用等重大问题,为完善我国人格权自主知识体系、提升人权保障水平、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提供重要的学术载体与思想平台。
编辑|路 程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