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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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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研究生)2025年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5-11-19 | 浏览量:10

 

  为落实中央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贵州大学作为全国首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将组建涉外法治实验班,培养面向各领域涉外法治人才。现面向2025级和2024级法律硕士、法学硕士招募20名实验班成员。


  一、项目背景

  法学院是贵州大学主要学院之一,前身为1942年成立的国立贵州大学法商学院,1952年因全国院系调整,与兄弟学校的法学专业合并组建成西南政法学院(即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1980年经教育部和司法部批准,贵州大学法学专业恢复重建。2012年,法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复合型、应用型)。2018年,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填补了我省法学学科无博士点的空白,实现了零的突破,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同年,获批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智能时代“法治+数字”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项目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同年,法学院普法示范基地获批“贵州省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023年,获批贵州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入选首批教育部涉外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目前,法学院拥有贵州省唯一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贵州省首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最新的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被评为“B-”层次。

  法学院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高校、机构进行教育教学合作与学术交流。积极招收东南亚国家留学生,是东盟国家留学生的重要基地。同时不断派遣教师和学生到世界著名法学院校交流学习,学术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承办海峡两岸民商法高端论坛、中国宪法学学术年会、“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阿里巴巴青年环境法学者论坛”、《法学研究》论坛、中国-东盟法律人才培养、“涉外法治理论与人才培养”研讨会暨法学专业虚拟教研室第三次共同教学会议、亚洲统一动产担保交易法会议等重要学术会议。在前期研究生“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以及本科生“法学+外国语”微专业人才培养积淀基础上,现面向法学院2025级硕士研究生进行遴选。


  二、实验班培养理念与模式

  1.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当前我国尤其是贵州涉外法治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 ,着力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2.以能力为核心:实验班注重在厚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基础上加强学生处理涉外法治事务相关能力培养,重视实践教学,重视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外语能力训练。

  3.建立协同培养机制:贵州大学积极推动与基地共建单位的深度合作,聘请一批涉外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搭建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国际化合作,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4.独立成班:实行学院、班主任、导师多层级管理体制,制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

  实验班学生将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学院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每年选派学生到海外相关法学院校进行短期访学。实验班不另外收取费用。


  三、遴选对象与计划

  遴选对象为法学院2024级、2025级的专业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人数不超过20名。


  四、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

  (二)对涉外法治理论或实践有浓厚的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三)具备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水平,优先考虑英语水平良好,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相关英语水平考试证书。


  五、遴拔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5年11月25 日前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英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一式份交至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逸夫楼226办公室)。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swfzsyb@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实验班报名”)。请申请学生按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法学院将按照申请学生的英语水平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不高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1:1.5的比例公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法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申请学生密切留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法学院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个人综合能力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

  (四)公示。根据学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法学院官网公示。

  (五)正式开课。实验班学生预计将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开始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学业结束后法学院向实验班学生颁发结业证书,并积极向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推荐就业。

  (三)被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退出学习。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田志远老师

  办公电话:0851-88207071

涉外法治实验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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