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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研究”讲座

2025-11-20 | 浏览量:10

  11月17日下午,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法学院在西校区贤正楼107报告厅举办“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研究”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特邀我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孙宪忠教授主讲,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主持,学院400余名师生到场参加。



  在历时三小时的学术讲座中,孙宪忠教授对“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问题”作了全面深入剖析。孙教授在讲座开始时明确指出,我国《民法典》虽已实施数年,但民事权利的编纂体例与体系法理仍是当前及今后民法学界研究的核心课题,国内学界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存在碎片化、表层化等诸多不足。为此,孙宪忠教授首先系统阐述了《民法典》中“民事权利”独立成章的深远意义,并从政治属性、法技术属性及权利扩张的现实性三个维度深刻剖析了民事权利体系化研究的价值。在孙宪忠教授看来,民事权利所承载的法思想,凝聚着国家治理中如何对待普通民众命运的历史经验,我国《民法典》中的民事权利体系深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时代精神,是保护人民基本权利和社会经济基础的法治宣言。孙宪忠教授进一步指出,在大民法体系下,《民法典》依循“一般权利-类型权利-特别权利-具体权利”的内在逻辑,构建出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这种体系化的科学思维对民法研究和司法实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此基础上,孙宪忠教授重点剖析了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划分,并从历史视角对人格权的发展演进历程进行了深入阐释,结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的具体规定讲述了宪法人格权和民法人格权的具体内涵及应用。同时,孙教授以一般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实践为例,分析了民法典中确立人格权制度的重大意义。此外,他还对绝对权与相对权的区分以及支配权与请求权的区分问题作了详细解释。最后,孙宪忠教授就我国法学界在相关理论研究中的局限提出了批判性思考,进一步阐述了人格与人格权的伦理基础,以及财产权、继承权等特殊民事权利及其行使中的若干重点问题。在讲座结束之际,孙宪忠教授总结认为,民事权利体系既因为强烈的人文历史背景而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又因为必须反映多元复杂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具有严谨的分析和裁判逻辑。这两个方面都是民法研究的重点,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做好民事权利的研究,保护好人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当代法学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互动环节,现场师生围绕人格权保护路径等问题向孙宪忠教授学习请教。对于同学提出的我国民法中是否存在独立的人格权请求权的问题,孙教授认为,实际上可以用侵权请求权来保护人格权,应善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现有法律规范,探索以人格权保护禁令等制度为基础的权利保障机制。谈及民法学习,孙教授提点同学们“读书贵精不滥”,要从经典教材和体系化著述入手以夯实基础,逐步形成完整的民法知识框架。



  最后,冷传莉院长在总结中表示,本次讲座凝聚了孙宪忠教授数十年来在民法领域的深厚学术积累,并勉励同学们将今日所学的体系化思维和权利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未来法律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与会师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不仅提供了与民法学界前辈大师面对面交流的宝贵机会,也为学院学科建设注入了新的理论动力,对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图片|杨光磊

文字|谢湘黔

编辑|李志芸

校审|王新尧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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