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工作
法学院第十三期“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大赛圆满落幕
2024-11-18 | 浏览量:10
2024年11月16日下午14:30,由贵州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律硕士联合会学术部承办的第十三期“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大赛在法学院逸夫楼423智慧教室举行。本次活动邀请了贵州仪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琳、诉讼部负责人陈静律师、任亮源律师担任评委,学院李一丁副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出席,学院25名同学及仪程律师事务所16名律师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开始,各个小组轮流上台展示,每个小组汇报结束后,由三位律师评委及李一丁副教授就该小组的案例内容进行点评,对小组汇报做出客观性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案》小组汇报后,三位律师分别从案件事实阐述、案件展示、法律依据、结论总结、表达能力和小组分工协作六个方面进行点评,建议该小组在表现形式上进行改善,增强对案件事实的总体把握和自信心,提升对证据分析的能力和法律依据的掌握程度。
《今日说法——“负债子偿”?还是“子媳共担”?》小组汇报结束后,陈静律师对该小组汇报中案件复盘环节高度认可,并建议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细节和法律关系进行明晰,使得案例判决依据更符合司法实践。任亮源律师则建议该小组可以多角度看待问题,多方位寻找,提供全面的法律依据。
《钱峰公司与五被告经济往来争议案例》汇报结束后,该小组阐述过程中展示的思维导图得到了三位律师评委的一致肯定,陈静律师就该小组展示过程中提及的新公司法实施问题进行了表扬。刘琳律师指出该小组案例展示过程中在分析双方当事人观点后并没有进行结论总结,缺乏逻辑的严密性,建议在案例展示最后做出裁判结果总结。
《“背对背”条款的应用》小组的案例阐述,分工协作,表达形式都获得了三位律师评委的一致肯定。任亮源律师针对该小组案例展示适用情形进行解答,认为“背靠背”条款的应用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在一定的期限范内才能适用,在实务操作过程中需要对案件事实充分了解,才能更准确地适用相应的法律依据。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责任纠纷》小组展示结束后,刘琳律师指出该小组阐述过程更像观点展示,缺乏被告方观点分析,建议站在双方律师审视案件事实,提升证据解读能力。任亮源律师建议该小组对案件进行总结,把案例的分析思路的完整性体现出来,才能对案件判决做出更准确的预判。
各小组案例展示结束后,刘琳律师针对各小组案例展示的内容、表现形式、观点展示方式以及分工合作进行总结评价。她提醒同学们在实务过程中要突出证据,擅于利用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多了解证据规则,区分原始证据、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等证据表现形式 。
最后,律师评委对参加贵州大学法学院第十三期“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大赛的各小组案例展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得出获奖名单。
小组具体获奖情况如下:
一等奖:
《“背对背”条款的应用》
二等奖:
《今日说法——“负债子偿”?还是“子媳共担”?》
三等奖:
《钱峰公司与五被告经济往来争议案例》
优秀奖:
《芬雷选煤工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等票据纠纷案》
《建筑物等倒塌致人损害责任纠纷》
贵州大学法学院第十三期“以案说法”案例分析大赛旨在鼓励同学们拓展理论研究,丰富实践经历和提升法律综合素养,此次活动的举办,深化了同学们对法律的理解,促进了学以致用,培养了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和业务能力、增强了专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图文|冷 陈
编辑|陈熠翔
校审|陈熠翔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