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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数字法治方向)省级虚拟教研室首次教学研讨会议顺利召开
2024-11-05 | 浏览量:19
10月30日,贵州大学法学(数字法治方向)省级虚拟教研室成功举办了首次教学研讨会议。此次会议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宁立标副院长主持,来自贵州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以及广西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法学专家及教育工作者出席了会议。会议围绕“数字经济时代下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这一核心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与交流。
会议在贵州大学法学院冷传莉院长的致辞中拉开序幕。冷院长详细介绍了虚拟教研室的成立背景,并对各兄弟院校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她指出,目前,贵州大学法学院已经成获批了3个国家级、省级虚拟教研室,其中法学(数字法治方向)省级虚拟教研室于2023年获批,其回应了数字技术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对于进一步推动新文科建设,发展数字法学,培养新时代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随后,在讨论环节,与会嘉宾首先聚焦于数字法治人才培养的挑战与机遇。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佴澎教授指出,数字时代给法治人才培养带来了诸多挑战,包括传统法学教育体系的不适应、教育理念的落后以及教育者与学生之间的观念分歧。他呼吁各界共同努力,更新教育理念,完善知识体系,以应对数字时代的挑战。
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副教授则强调了数字技术与法学理论之间的鸿沟、数字法学教育体系尚未形成以及数字法学人才培养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贵州师范大学的宋帮俊副教授针对西部高校数字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进行了深刻思考,她指出跨学科能力培养不足、学习与实践脱节及师资队伍单一等,是当前西部高校法学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不仅引发了一系列社会变革,也对法学课堂的教学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文永辉教授认为,民法学教学应主动适应数字冲击,如在物权法教学中进一步强调数据、网络虚拟财产、数据权等权利的保护,在人身权保护领域则需更多关注数字技术对公民个人隐私、人格尊严的不利影响。
贵州大学的李卫国教授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考查内容、师资队伍建设五个方面阐述了数字时代刑诉法课程建设的思路,他强调只有全方位改革刑诉法教学,才能迅速跟上时代步伐,提升数字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
贵州大学的曹波副教授提出,法律和技术之间永远存在鸿沟,法律人或许永远追不上技术的步伐。在与时俱进推进课程改革的同时,刑法教育更应回归法学本身,坚守好后盾法、保障法的刑法定位。
广西师范大学的黄运康老师从社会问题的角度出发,指出数字技术的发展首先是社会问题,其次才是法律问题。他通过实例分析了数字技术对就业、社会运转和稳定产生的深刻影响,并进一步指出,法学教育和研究应当时刻关注社会前沿,积极回应社会问题。
贵州大学的唐海清教授认为,经济法学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首先影响的就是该法学领域,并为之带来众多崭新课题。他认为经济法学研究者应紧跟时代步伐,以实际研究成果积极回应时代提出的新问题。
贵州大学的雷刚老师认为数字时代的法学教育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利用备案检索、立案推送等技术加强实证教学,确保学生接触最新、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二是打破高校与社会界限,引入实务资源,促进学生与法治工作者的交流;三是构建人工智能教学云平台和虚拟仿真环境,帮助学生提前适应智慧法院、智慧检务等未来趋势;四是你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革新传统教学模式。
本次会议内容丰富、讨论热烈,为数字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建议,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共同努力,推动数字法治教育的创新发展,为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摄影|冷 陈
文字|赵春雄
编辑|路 程
校审|陈熠翔
一审|杨智婷 田志远
二审|张亚军 宁立标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