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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06-12 | 浏览量:198
法学院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学院决定开设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现面向法学院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进行遴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班简介
实验班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通晓国际规则的高层次涉外特别是涉东南亚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人才为目标,更好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地区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开放。
实验班立足涉外法学学科的特点与优势,与政府、公司有关法律实务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建立了稳固的联系,共同致力于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建立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强化实务训练和海外研修,注重培养学生参与国际经贸法律事务、解决国际法律争端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实验班单独设置培养方案,开设涉外法学专业课程和第二外语课程。实验班学生将在国内外学术交流、学院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方面享受政策支持,每年选派学生到海外相关法学院校进行短期访学。实验班不另外收取费用。
二、遴选对象与计划
遴选对象为法学院2023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人数不超过30名。
三、遴选条件
参加实验班选拔的2023级学生须满足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记录;
(二)对涉外法治理论或实践有兴趣,自主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三)优先考虑英语水平良好,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证书或其他相关英语水平考试证书的,以及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4年6月17日前填写本通知附件中的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包含英语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一起交至法学院研究生科(逸夫楼222)。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fxyyj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号+姓名+专业+实验班报名”)。请申请学生按时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法学院将按照学生的英语水平、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情况以及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按不高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1:2的比例公布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或学院门口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请申请学生密切留意,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法学院将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个人综合能力及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等。
(四)公示。根据学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
(五)正式开课。2023级实验班学生预计将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正式开始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须确保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所有签名须本人亲笔签名,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如错过申请和考核时间,由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被录取学生将进入法学院实验班注册学习,不影响其在原专业、原方向的学习。
(三)学业结束,学院向实验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积极向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推荐就业。
(四)被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退出学习。
(五)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法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法学院研究生科张橙老师
办公电话:0851-88292829
编辑|李亚菊
校审|陈熠翔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