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
合作签约授牌仪式成功举行
2024-04-23 | 浏览量:487
4月22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教学科研实践合作签约授牌仪式在逸夫楼217会议室举行。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国、政治部主任周兴华、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蒙丽华、政治部宣传教育科科长邓娅慧、法学院党委书记石明昌、院长冷传莉、党委正处级组织员张亚军、副院长宁立标等出席仪式。仪式由冷传莉主持。
冷传莉对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罗朝国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近几年在学科建设、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冷院长提到,学院拥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资源和实力,培养的毕业生已成为全省法院系统中的业务骨干以及中坚力量,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希望双方深化互派互讲,提供更多的渠道,实现法官与学者常态化对话,增进交流互动,期待与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能够结出丰硕的成果。
罗朝国简要介绍了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案件受理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指出了目前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贵州大学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及学术研究等方面的成绩表示肯定,期待两院在订立协议后的广泛深入合作。罗朝国表示,欢迎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们到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法院进行实习。为使得合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罗朝国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着力互学互建,共同打造院校交流学习平台;二是聚焦互助互利,共同推动理论实践齐头并进;三是加强互动互助,共同做好法治人才教育培训。
发言环节结束后,罗朝国、冷传莉分别代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贵州大学法学院签署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合作框架协议。
在全体与会人员的见证下,石明昌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颁授“贵州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牌匾。
签约与授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教学科研实践合作如何落实,就业、实习岗位招聘及设置等展开座谈。
宁立标谈到,贵州大学法学院和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有着非常深厚的合作渊源和基础,罗朝国院长提出的三点建议十分务实,并对双方在培训和实习方面的合作进行了梳理,建议以学术论坛等形式开展科研领域的常态化合作。
石明昌表示,法学是一门需要与实践紧密联系的学科,法院有着丰富的实践机会,双方各有所长,合作非常有价值。协议签订后,希望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合作能够持续走深走实,取得优异的成果。
座谈会结束后,与会人员于贵州大学法学院门口合影留恋。
图片|郑柳柳
文字|陈熠翔
校审|何 雪
编辑|向念念
一审|金 鑫
二审|张亚军
三审|石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