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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成功举办
2024-01-16 | 浏览量:746
2024年1月12日,由贵州大学主办的贵州省法学会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在贵州贵阳成功召开,举行了研究会和论坛揭牌仪式。贵州省法学会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会的首要任务是打造一个优质的、全国性的品牌论坛——“绿色发展法治论坛”。本次为首届,今后将连续举办,每年聚焦一个主题,着力研究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凸显多学科交叉融合、以法治为主的特色。
“首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由贵州大学主办,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州省法学会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会、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承办,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协办。本次论坛主题为:“绿色发展法治保障”,设四个分论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法治路径”“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和“多维视野下的绿色发展法治问题”。共有来自全国各地200多名理论界、实务界人士参加论坛,5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四个议题展开充分交流讨论。
分论坛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法治路径
分论坛一·第一阶段由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文永辉教授主持。
重庆大学法学院王江教授以《论我国环境法典编纂对“双碳”目标的回应》为题作主题发言,深入探讨我国环境法典编纂与“双碳”目标实现的内在关系,详细阐述“双碳”目标在环境法典总则编与分则编的融入路径,提出应借实现“双碳”目标之机遇,回应时代诉求,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典。
广西大学法学院熊超副教授以《公众降碳减排的法治要求与完善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熊超副教授认为,虽然我国现行多部法律、政策均对公众降碳减排提出要求,但公众降碳减排激励措施完善仍有较大空间,提出应借助法律工具和市场工具健全个人碳行为约束激励制度达到降碳减排的目的。
甘肃省民族法制文化研究所刘斌助理研究员以《“双碳”背景下我国绿色信贷制度的法治化建构》为题作主题发言,以“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案例为典型,提出在企业“带病”要求绿色信贷的背景下,建构绿色信贷制度十分重要,应通过政策与法律的协同,结合域内域外双重视角进行体系化、法治化建构。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吕志祥教授、郭佳怡硕士研究生以《双碳目标下推动能源转型的检察机制研究》为题作主题发言,吕志祥教授、郭佳怡硕士生立足检察机制实施效果不佳、公益诉讼不完善的现状,提出推动落实法律监督机制、优化完善公益诉讼机制、推动法律监督机制与公益诉讼机制紧密衔接、推进能动检察四个维度的重构建议。
贵州大学法学院唐寅智硕士研究生以《政策型立法: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韩国经验的镜鉴与拓展》为题作主题发言,唐寅智硕士生在对世界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着重介绍了韩国应对气候变化立法高度体系化、强调协商治理模式、重视立体化主体建设的三重经验,结合我国法治实际,提出我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应对之策。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程广源处长、贵州大学法学院李一丁副教授作为与谈嘉宾,一致认为学界与实务界的双向业务交流十分重要,并结合自身工作和研究经验分享了其在双碳法治领域的独到见解。程广源处长强调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必须着眼于整体目标的实现,在此过程中,能源是基础、科技是指导、市场是平台、制度是保障。李一丁副教授提出气候法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基础性法律问题需要得到更多关注,现有机制同样需要及时进行调适。
分论坛一·第二阶段由贵州大学法学院赵翔教授主持。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徐以祥教授以《多层次碳市场的制度构建》为题作主题发言。徐以祥教授基于功能维度将碳市场分为配额、自愿减排、碳普惠三大市场,指出三大市场概念界定尚不清晰,明确区分存在困难,碳排放交易存在混乱情况。他提出多层次碳市场构建需要兼及考虑刚性手段和柔性手段的协调,鼓励性措施需要得到强化。
贵州大学法学院李一丁副教授以《国际主流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标准:变化、转化与优化》为题作主题发言,通过深入分析我国1600余家上市企业和100余家地方金融机构气候变化信息披露情况,析出目前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时存在标准并列使用导致数据矛盾、TCFD标准特别表现、不同市场表现各异、受制报告主题影响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优化路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铭鑫以《论农业碳汇价值实现的生态补偿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界定了农业碳汇的广义概念,从“谁来补”“补什么”“怎么补”三个维度,提炼出农业碳汇生态补偿法律规范不健全、资金来源单一、方式过于简单、监管制度不健全四个层次的现实困境,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碳汇价值实现的生态补偿路径。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审判团队团队长、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法官林鸿以《绿色金融中“漂绿”现象的法律规制思考——基于新发展理念视角》为题作主题报告,林鸿法官对“漂绿”的概念进行了清晰的界定,梳理了“漂绿”现象存在的制度原因,并从经济法角度对“漂绿”现象的治理提出建议。
贵州大学法学院杜明强副教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戚雷副主任作为与谈嘉宾,从多维角度分享了其对双碳法治现实需求的理解,并结合自身研究和工作经验对双碳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问题与展望。杜明强副教授立足于民法学研究视角,探讨民法传统规则如何调适以因应时代背景,强调应及时界定碳相关新兴权利之属性,以适恰方式进行规范保护,同时重视政策的作用。戚雷副主任从自身工作经验出发,就发言嘉宾研究议题,分享了实务困境,提出当前各地碳定价差异明显,易对碳交易活动造成不良影响。需尽快建立健全碳市场价格机制,完善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
分论坛二: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
分论坛二·第一阶段由贵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郑世红主持。
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欧恒讲师以《我国流域法治的要素诠释、逻辑转向与实施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从我国流域法治的要素诠释、逻辑表达、逻辑变革以及实施路径四个部分深入探讨了流域法治建设,以真正从体制和机制方面推动流域法治的成功转型,助力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刘宏钊副教授以《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法制保障体系探讨》为题发言,从梵净山“丽水陳国”刻字案引入,介绍了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时代意蕴,从立法、司法层面检视生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法制保障体系并在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方面重塑生态旅游法制保障体系的理念、原则和制度规范,提出生态旅游法制保障体系的进路。
上海格联(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尚希文以《乡村绿色金融共享制度的理论论析及构建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尚希文律师深入介绍了绿色金融对于乡村发展的重要意义,强调了构建兼具公法与私法属性、对金融交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有倾斜性规制的制度是解决当下农村金融难题的可行之道。
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徐燕飞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法治进路》为题作主题发言,介绍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既有学说、研究方法,着重探讨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法治困境,并提出相应的法治进路,认为应当从事前编制、事中实施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展开具体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宁君阳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林长制机制续造》为题作主题发言,阐述了林长制应用于集体林权改革的制度逻辑,介绍了其内在关系、特征和制度优势,并强调了林长制面临的三个挑战,提出了机制续造的重要措施。
与谈环节中,贵州大学法学院姜红副教授、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毛永俊副教授分享了他们在绿色发展环境法治领域的独到见解。姜红副教授谈到五位发言人都对环境保护的前沿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强调了协同理论在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诸多领域均能运用。姜红副教授着重对流域法治、生态旅游两个方面发表了看法,认为对于省际、跨省际的流域法治的差异,应当进一步进行研究其衔接问题;对于生态旅游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和美国的优秀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毛永俊副教授认为绿色发展环境法治保障是研究热点,但研究难度偏高,涉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交叉。其从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观点三个方面发表了看法,认为当前研究对象需要进一步落实于各个行业之中,既需要多样化的研究方法,亦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新颖丰富的研究工具。
分论坛二·第二阶段由重庆大学法学院王江教授主持。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海嵩教授以《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的法律问题》为题作主题发言,介绍了流域保护立法特别是《长江保护法》制定的总体背景,重点强调作为流域综合治理核心机制的流域协调机制。陈海嵩教授对比分析对《长江保护法》立法过程流域协调机制的定位变化、具体职责与落实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当将流域协调机制放入既有的国家统筹协调机制范围内。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孟甜副教授以《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为题作主题发言,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认定的特点,通过对最高法不同指导案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认定进行反思并对现存问题进行梳理,从厘清生态环境损害概念和法律政策,以及优化鉴定评估机制标准等方面提出相应建议。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许亚丽律师以《破产企业环境债权处置问题与建议》为题作主题发言,许亚丽律师根据破产产生的时间、原因、问题性质划分破产业务环境债权,阐述了破产企业环境债权处置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强调了增加环境债权相关规定的重要意义,提出完善生态环境职能部门介入企业破产程序的府院联动机制十分必要。
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翟社民以《“弃风弃光案”法律政策观察》为题作主题发言,以两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结合数据分析了我国风力和光伏发电情况及“弃风弃光”原因。翟社民副会长对风电相关法律政策进行梳理并提出存在问题,并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提出深化能源立法,营造良好新能源建设法治环境,全面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以提高法律实效。
与谈环节中,贵州大学法学院魏红教授指出,根据陈海嵩教授对长江流域做的全面介绍可知,长江经济带发展事关全国发展方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调统筹推进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魏红教授认同孟甜副教授提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存在过度依赖鉴定评估报告等问题,并从刑事法律角度提出,生态和环境的概念偏重不同且保护的法益有所不同,确应予以明晰。贵州施德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彭国龙董事长从实务角度出发,提出环境私益保护的研究意义重大,希望专家学者们能再多深入该领域开展研究。此外,彭国龙董事长指出实务中存在风电光电产业的补贴机制不周全等问题,可以从立法角度建立长效机制。
分论坛三: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
分论坛三·第一阶段由贵州能源集团总法律顾问张林鸿教授主持。
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以《“蓝碳”司法机制的实践、法理及其完善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提出“双碳”司法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既要解释适用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也要注重在研究“双碳”司法规律、归纳司法实践探索经验以及提出规则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专门的规则供给和制度建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苟泰强副庭长以《贵州法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主题发言,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贵州法院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山理念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经验。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宋锡清检察官以《公益诉讼助力多彩贵州绿色发展》为题作主题发言,分享了坚持高质效办案织密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坚持高站位履职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坚持高标准谋划助推行业系统问题“标本兼治”、坚持恢复性司法构建生态环境修复“多元模式”、坚持协同共治凝聚生态环境保护“磅礴合力”五点经验。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倪安庭长以《全力为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为题作主题发言,总结介绍黔南两级法院工作经验,提出应在推进执法司法工作协同化、推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提质增效的同时,探索具有黔南特色的司法保护之路,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助推黔南经济社会发展。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罗根风硕士研究生以《双碳背景下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的困境与纾解》为题作主题发言,罗根风硕士生从41个案例提炼出了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面临四个维度的共性问题,在比较认购碳汇案件中修复责任和赔偿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认购碳汇”司法适用的规范路径。
与谈环节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任婧指出,环境公益诉讼中法院和检察院联系紧密,法检机关对于司法绿色发展高度重视,展现出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合力,绿色司法体系下一步要通过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更加完善的制度设计,来促进司法实践的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贵州具体条件,形成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规范,增进民生福祉,助力本省经济社会进步。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辉教授提出,从产业转型关系到法治发展,均需坚持社会秩序、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的统一。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无论是政策驱动型和司法驱动型路径,最终都要回归到完善法治体系这一落脚点,各地法检机关在形成自身机制时,也将作为法治合力的一部分参与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
分论坛三·第二阶段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唐海清教授主持。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罗光黔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必要性审查》为题作主题发言,提出公益诉讼需要遵循公正与效率之利益权衡,罗光黔庭长以五个案件为引,详细阐释了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存在的“空判”、滥诉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损及受损程度大小的判断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完善建议。
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牛利敏硕士研究生以《“双碳”目标下气候变化诉讼的法律进路》为题作主题发言,从研究背景、现实困境、路径探索三个方面进行探讨,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气候变化的不同政策应对,认为应当从确定温室气体属于大气污染物、构建事前风险预防制度体系、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三个方面着手突破我国气候诉讼所遇困境。
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主任、高级编辑黄成德以《影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质量的九个因素》为题作主题发言,着重介绍了影响环保社会组织、法院、属地相关政府部门三个主体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发挥作用的因素,深刻分析了三大主体在实践中存在的困境,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及审判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提出了相关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包岚馨硕士研究生以《通过程序实质审查的环评诉讼》为题作主题发言,以建设项目的环评诉讼和对程序事项的审查为切口,详细界分了“环评诉讼程序实质型审查”“环评诉讼”“程序性事项”“实质型审查”四个概念,并提出补强现行环评制度不足的具体路径。
与谈环节中,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王世进教授指出,本分论坛以绿色司法保障为主题,集中在诉讼领域,选题具有前沿性,呈现出环境司法与理论的近距离互动,在交互中共同推动绿色发展的司法保障向前。王世进教授提出,环境司法中,常见的是“实践先行”“观点先行”,机制保障应作出及时回应。贵州润澜律师事务所蔡可青主任指出,本分论坛主要从保护、修复和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蔡可青主任指出贵州省的司法保障在生态环保的司法审判和保障中的体系业已成立,有明确的导向和具体的案例可资参考,并提出在环境公益诉讼中需要考虑成本问题,在绿色发展中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分论坛四:多维视野下的绿色发展法治问题
分论坛四·第一阶段由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潘善斌教授主持。
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满昌教授以《ESG视角下企业环境合规探讨》为题作主题发言,从时间维度,在企业投资或者项目建设过程、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企业/项目关闭后三个阶段,分别提出以预防、规避与止损、分割与剥离作为应对企业环境合规问题的核心,并深入剖析了企业(项目)并购行为环境合规的识别“雷区”。
全国律师协会环资委副主任、广东知恒(龙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军强以《企业环保合规法律服务的机遇与挑战》为题作主题发言,提出企业是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主体,阐释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需要企业环保合规,并应以优化环境质量为核心。
贵州大学哲学学院李源博士研究生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三重维度》为题作主题发言,李源博士生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定位为不懈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成果、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三重维度,提出应运用辩证思维,将客体自然融入主体人类的世界观,以促成二者之间的和谐统一。
贵州大学法学院李杰博士研究生以《新质生产力驱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机制构建》为题作主题发言,对新质生产力驱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法律机制进行解构,阐释了正义、秩序、效率价值在此背景下的内涵跃迁,从要素、结构、功能三个方面解析了机制构建要件,并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提出了具体路径。
在与谈环节,贵州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余长智副部长指出,提升企业合规意识是改善企业合规建设的关键,企业合规违法成本与收益之间应互恰,方能解决当前企业合规存在的诉讼程序困境、裁判困境、执行困境等问题,并指出应深层次探索新质生产力驱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法律机制的构建路径。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郭昌荣副主任提出,企业合规是律师实务发展的方向,但目前企业环保合规律师缺乏专业性,企业在合规建设工作中缺乏积极性,应当优化激励机制。
其他与会嘉宾也参与进与谈环节并分享观点。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院长杨武松教授,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羊海燕教授,贵阳学院伍廷亮副教授等专家学者纷纷指出,环境法具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性特点,应以问题导向研究环境法议题,打破学科之间的界限,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协助。
分论坛四·第二阶段由贵阳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院长杨武松教授主持。
西南医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羊海燕教授以《“双碳”背景下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逻辑与重构》为题作主题发言,提出“双碳”目标的均衡性价值追求,并从法治的正向激励、兼顾法治体系建构的全局性与系统性、在会计/财税法方面进行制度创新三个层次阐释了“双碳”目标实现的制度逻辑与制度创新。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助理周灿以《论反垄断监管中的绿色发展理念》为题作主题发言,周灿博士生回顾了绿色发展理念与竞争法的历史交织,检视绿色发展理念的反垄断监管存在的问题,并就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的反垄断监管提出建议。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任文荭博士研究生以《区块链赋能环境治理的法律障碍与应对》为题作主题发言,任文荭博士生提出区块链技术与环境治理之间存有高度契合之处,分析了区块链在环境治理中的法律障碍,并从技术、法律适用和法律监管三个方面,提出了区块链赋能环境治理应采用“法治+技治”协同这一法律规制路径。
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刘静梅、彭梅硕士研究生以《人工智能助力气候治理的法治挑战及应对策略》为题作主题发言,指出了人工智能助力气候治理面临自身碳排放严重且法规监管不足、数据质量低与侵犯个人隐私权、自身算法不公平和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完善建议。
在与谈环节,贵阳学院伍廷亮副教授指出,“双碳”学科是多学科交叉的领域,若把法学研究与环境发展分割开来是不理智的。当前,绿色发展存在区域差异、主体差异,这将是现阶段研究的重点。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石红旗副主任指出,理论与实际需结合,对“双碳”目标的考虑必须扎根现实情况,探讨绿色发展法治建设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正是本次论坛的亮点所在。
其他与会嘉宾同样加入与谈环节讨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潘善斌教授指出,多维视角讨论绿色发展有利于激发新思想,特别是在互联网技术领域,如何将技术运用于环境资源领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满昌教授指出,在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环境问题具有时代意义,尤其需要加强信息披露、碳减排、碳交易等主题的研究。全国律师协会资环委副主任、广东知恒(龙岗)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李军强指出,对于环境问题的整治,首要考虑如何激励主体的自主性,而处罚是兜底手段,李军强主任同时建议,将现行规范体系融入企业管理需要会更有效率。
首届绿色发展法治论坛在真知灼见的碰撞和与会嘉宾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