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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荐 李萍:科技报告制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2018-04-14 | 浏览量:22
作者
李萍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
《情报理论实践》2018年第8期
内容摘要
科技报告制度以开放共享和促进创新为宗旨;知识产权制度以私权保护和利益平衡为目标,它们本属不同领域,却因部分客体的重叠与目标宗旨的差异而产生了冲突。冲突主要表现为开放不当对科技成果新颖性或秘密性的破坏,此种破坏将导致科技成果所有人或科技成果受让人不能取得,或者丧失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进而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虽然现行科技报告制度要求开放共享应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开放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但缺少具体的保障措施。此外,现行延期公开制度采用了“一刀切”的设计,不利于提升我国的创新能力。基于此,应从增加通知义务,增加保密义务,完善摘要公开,区分科技报告类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延期公开期限,增加不公开科技报告类型5个方面完善科技报告制度。
关键词
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制度;知识产权;分类管理
全文链接
科技报告制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_李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