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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以案说法”专题研讨会第六期:探讨“刘松正当防卫案”
2021-06-01 | 浏览量:330
2021年5月27日下午14时,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办,法律硕士联合会学术部承办的贵州大学法学院“以案说法”专题研讨会第六期:探讨“刘松正当防卫案”在法学院第二会议室如期举行。此次活动的评委嘉宾是来自贵州群众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兼主任韩禹平律师,以及副主任陈磊律师。
“刘松正当防卫案”基本案情:2017年10月5日晚,王某、刘某、蒋某、刘某等人离开本色音乐酒吧后,因搭讪未遂再次进入该酒吧,并在酒吧大厅内砸啤酒瓶。被告刘松到场后表明自己是酒吧治安经理,对其几人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将王某拉出酒吧过道。随后,王某与刘松发生争执,王某先动手,两人陷入扭打,其同伙见状对刘松进行殴打,在打斗过程中,刘松用破碎的啤酒瓶与王某等人进行对打,致王某、刘某、蒋某受伤。蒋某见此情况,便用啤酒瓶将刘松的头部击伤。最后,酒吧工作人员报警,长顺县公安局民警出警到现场将刘松带走讯问,并于当日对刘松进行刑事拘留。
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松犯故意伤害罪。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撤销原判,改判被告刘松系正当防卫,无罪。本案中的讨论焦点一直围绕着“被告人刘松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的指控是否成立”两个问题展开。讨论此类案件,可以提高同学们结合实际进行案例分析的能力。
(准备环节)
本次研讨会共有三组队伍参赛,每组队伍抽签决定演讲顺序,各组代表分别进行13分钟以内的PPT演讲,由老师进行点评评分,评分标准为视角新颖、法律思维、语言表达、团队合作四项,每项总分值为25分,总分为100分。
研讨会开始后,三组同学分别就“刘松正当防卫案”进行了观点阐述以及激烈辩论。第一组同学提出观点:首先,被告刘松是否为正式安保人员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其次,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构成故意伤害罪明显错误,理由在于刘松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客观上基于防卫意图实施了防卫行为,因此构成正当防卫。同时,从一般第三人的角度,刘松在王某等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具有紧迫性的情况下,拿啤酒瓶乱挥防卫是正常的,没有超出一般人的预期,正常人在当时情况下也会如此。因此被告刘松也不构成防卫过当。综上所述,本组同学支持二审判决,即被告刘松成立正当防卫,应当判决无罪。第二组同学围绕本案的三个争议焦点展开论述:第一,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刑的合理性。该组同学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原因在于被告刘松主观上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第二,被告刘松是否成立正当防卫。从正当防卫的五大构成要件分析,即存在不法侵害的防卫起因、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的防卫时间、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的防卫对象、为使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损害的防卫目的、以及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限度。被告刘松在王某等人紧急的不法侵害之下,拿啤酒瓶乱挥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第三,无罪意见是否成立。被告人主观上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上是为了制止侵害行为的发生,因此,被告应当无罪。
(演讲环节)
第三组同学提出,针对本案,应当进行如下思考:第一,被告刘松成立正当防卫,因此应当认定为无罪。对于正当防卫,应当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意图以及防卫限度三个方面进行认定。同时,防卫意图的判断取决于在防卫意图与伤害意图并存时,谁处于支配地位。防卫限度应当结合当时行为人所处的具体情形进行分析。第二,本案中的证据也是不可忽视的重点。该组同学指出证据之间必须存在关联性,同时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会降低。第三,被告人刘松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演讲环节)
在本期研讨会中,以法律(法学)的施辉静同学为代表的第二组同学因其突出的表现而最终拔得头筹,同时姜超同学、沈超全同学以及陈俊东同学荣获本次活动的“思辩之星”。韩禹平律师和陈磊律师为获奖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以及奖品,并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颁奖环节)
活动末尾,评委嘉宾韩禹平律师以及陈磊律师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韩律师指出,在生活中只要被告人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不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被害一方家属大多会对判决被告无罪的结果提起上诉。然而,在“昆山反杀案”后,正当防卫案件的审判现状发生了转变,案件比例明显增多。同时韩律师表示,一定要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只有公检法三方公正严明,才能维护好正当防卫制度。陈磊律师则表示,此次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对案件的观点梳理非常全面,对细节的掌握也十分到位,这令他感到了大家对此次活动的充分尊重。陈律师着重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完整的证据链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环都无法还原真相。此外,诉讼时效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特别是原告方,诉讼时效与其胜诉权紧密相关。最后,陈律师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参与类似活动,培养严密的逻辑思维,从实务角度分析案件,将法律条文、法治理念应用到实处。
法学是一门与现实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学科,在日常学习中一定要结合社会现实。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法学院的学生、老师积极投身其中,开展各项专题研讨活动,争作符合时代要求的法治人。
图/苏华芳
文/魏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