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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法学院“庭审现场”活动第三期 ——法学院研究生赴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案件审理
2021-05-28 | 浏览量:532
2021年5月25日上午10时,由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办,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会实践部协办的“庭审现场”活动如期举行,本次共计24名同学赴观山湖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案件庭审活动。
(全体合影)
本场庭审是因醉酒驾车构成的危险驾驶罪。本案由贵阳市观山湖区法院刑事法庭肖海法官主持,从开庭到做出择期宣判决定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被告人是否有冲关逃离行为。二、是否在城市快速道路上行驶。首先由法官核对原被告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确认是否知晓已于庭前告知的合议庭成员名单及相应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事项。随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由公诉人先行陈述,再由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进入举证阶段,双方一直胶着不下,被告人对于自己醉酒危险驾驶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但是对于冲关行为不予认可,且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具有此种加重处罚情节,并请求证人出庭作证。最后控诉双方做最后陈述,法院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观山湖区法院院长,同时也是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徐涛院长,特意抽出时间与同学们进行交流座谈。见到徐院长,大家被他的亲切所感染,他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当前观山湖区法院的基本情况,观山湖区法院在贵阳年人均收案率,结案率都是最高的,观山湖区法院的员额法官达到了40%。徐院长对贵大的法学专业研究生寄予深切希望,希望法学专业研究生来到法院实习,加入到观山湖区法院这个大家庭。听了徐院长的一番话,同学们受益匪浅,也在暗暗下决心,通过自己的不断学习,提高专业素养,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为目标。
(庭后交流)
此次庭审旁听活动,大家深入了解了案件审理的基本流程,切实体会到了司法实践与理论学习的有机联系,也在心中树立了法律职业者爱岗敬业的高大形象。
图/曾鹏
文/刘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