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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教学观摩课——《合同法》
2021-05-13 | 浏览量:346
为响应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号召,促进教学工作交流,贵州大学法学院按照学校期中检查要求,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在东校区博学楼401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观摩课程为《合同法》,任课教师为杜明强。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教学科研科刘杰老师以及李卫国老师、田莉姝老师、康军老师、申开琼老师、曹波老师、李婷老师参加此次观摩课。
此次课程以“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为主题展开,杜明强细致讲授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授课形式丰富、逻辑清晰、课堂互动活跃。在示范教学过程中,杜明强以案例为线索探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深入浅出地分析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中有关法律问题,对疑难知识点进行细致剖析。
本次观摩活动充分发挥了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的示范辐射作用,学院教师相互交流学习教学经验、教学方法、教学形式等内容,有力推动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
图/文: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