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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冷传莉教授受邀为贵州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307期

2020-09-29 | 浏览量:503

  9月24日,由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法学会共同主办的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307期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省直专场报告会在贵阳举行。我院冷传莉教授围绕民法典总则编作专题解读报告。报告会由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豫贵主持。

  冷传莉教授结合《民法典》的历史背景、制定过程、框架结构讲解了总则编的内容、地位和价值。她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谓民事法律体系的“鸿篇巨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以及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更是标志着自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以来我国的私权保障法律体系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历史台阶。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绿色原则及“好人条款”“英雄烈士条款”“冷静期条款”等条款,体现了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民法在实现其人本精神的过程中,同时也塑造人的精神、观念、认知和行为方式,每个人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得失判断、利害取舍、行为选择,都会受到民法典的评价与矫正。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民法典才足以代表一个民族的文化高度,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可以骄傲地认为,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中华民族已攀上了历史的高峰。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豫贵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民法典总则编具有统领性、引领性和一般规则性,在法典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当中许多制度和规则立足于中国国情,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深刻理解、熟练掌握总则篇的精神要义,是学习运用民法典的一把金钥匙。当前,我省正处于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有效化解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面临的社会矛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社会治理中凸显的痛点难点的角度,深刻把握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为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县级。省直28个相关单位、省法学会所属17个研究会负责人、在筑法学院(系)部分民法学教师在省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各市(州)、县(市、区)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同步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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