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成功组织“奏响抗疫强音,共铸消费和谐”线上主题活动
2020-03-15 | 浏览量:69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关键时期,在这样一个特殊的阶段,我们迎来了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切实加强全民维权意识,扩大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学会运用法律去维护权益,促进商家规范运营,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于3月12日至15日成功组织“奏响抗疫强音,共铸消费和谐”线上主题活动。此次活动共有全院260余人积极报名参加,大家齐心协力,共筑消费和谐。
本次活动通过制作问卷调查表,围绕大家在疫情期间是否有过被侵权现象,是否能够通过自己掌握的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为内容展开调查,同时针对民众比较关注的不法商家恶意哄抬物价以谋求个人财富,发‘国难财’的不良行为征求看法。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人在权益受到轻微损害时,会为了避免麻烦而放弃维权,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值得高兴的是,90%以上的人表示,在基本了解了我们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之后,愿意在以后生活中不断加强维权意识,同恶意哄抬物价等不良贩卖行为做斗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有效运行。
在本次法治宣传中,我院参与学生利用微博、微信、QQ等媒介宣传推送关于疫情防控以及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文章及视频,详细介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手段,宣传维权的重要性,积极同不法商贩作斗争。短短的三天时间,每个人的宣传推送浏览量和点赞量都达到一百以上,总浏览量达到了七万余次,总点赞量也达到了一万余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所有同学均积极书写倡议书,扩大传播量,呼吁身边的亲朋好友积极参与进来。
在疫情防控这个特殊时期,人们对于口罩等防护物资的需求量极大增加,出现了部分商家哄抬物价,甚至个别无良商家趁机销售“三无”或侵权产品等问题,部分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徒法不足已以自行”。消费者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消费者则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引导商家在法律范围内规范运营,特殊时期不哄抬物价,不制售不合格的防疫产品。
希望可以通过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奏响抗疫强音,共铸消费和谐”线上主题活动,有更多的消费者在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在疫情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疫情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以及规范运营的良好氛围,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贡献公民应有的力量。
报道|冯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