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我院“卓越立法人才班”师生赴省人大常委会参加立法咨询会
2018-12-14 | 浏览量:731
2018年12月7日,法学院第一届“卓越立法人才班”4名同学赴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参加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咨询会。本次活动由我院李丹阳老师带队,研究生蔡昕澈、陆远方,本科生刘娇艳、李兆钰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开始前一周,我院收到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的参会邀请,在李丹阳老师的指导下,我院“卓越立法人才班”同学针对《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学习与讨论。12月6日,李丹阳老师和“卓越立法人才班”4名同学在逸夫楼负208会议室集中讨论了该条例的立法建议稿。师生各自发表见解,从不同的角度对征求意见稿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看法与修改建议,并对各项条款的修改建议进行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一组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的建议,形成了一份成熟统一的“集体立法意见稿”。
7日上午9时,省人大常委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咨询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901会议室召开。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内多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人针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李丹阳老师代表“卓越立法人才班”师生就“集体立法意见稿”在会上作了充分而明晰的发言。“集体立法意见稿”内容主要围绕该条例的章节结构、条例名称、法律责任、相关定义、职责权限以及一些用词用语规范问题展开。
我院高度重视本次立法咨询会,前期组织《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学院内部交流讨论会,内部讨论会后形成“集体立法意见稿”,派出教师带队“卓越立法人才班”部分学生赴省人大常委会参加立法咨询会,立法咨询会上发表本单位“集体立法意见稿”并听取其他参会单位关于条例的意见。本次活动不仅充实了卓越班同学们的立法学知识,也加深了同学们对地方立法实践的认识和思考。通过亲身参与立法活动,让“卓越立法人才班”的同学们更好地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更大限度地了解在立法工作的实际操作层面需要注意与解决的问题,培养了同学们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作为一名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展示了我院“卓越立法人才”培养的效果,对全院同学活学活用立法学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果,激发了同学们进一步深度参与立法工作的热情。
(李兆钰、刘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