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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习活动顺利开展
2018-11-21 | 浏览量:663
为贯彻落实《贵州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推动各教研室工作改革,2018年11月20日下午,副院长宁立标教授主持召开法学院《贵州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习会议,法学院书记胡小兵、教学科科长陆万莲老师,杨智婷老师以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本次学习活动。
宁立标副院长指出,根据学校最新规定,每个教研室应不少于十位教师,教研室主任由教师民主推选产生并由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定人选。宁立标副院长同时强调,各教研室重组后学校将下拨经费用于教研室的各项教研活动且年终将进行优秀教研室和教研室主任评选,优秀教研室将获得额外的经费奖励。希望重组教研室后,各位老师在教研室主任的带领下积极参与各项科研和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教研氛围。
胡书记最后对本次学习活动表示了肯定,并强调各教研室应凝心聚力,共同推进学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