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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卓越立法人才班”学生与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博士生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2018-05-29 | 浏览量:349
5月23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2018博士生贵州大学学术之旅在贵州大学崇义楼圆形报告厅召开。
上午九时,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出席本次学术会议并致辞。冷传莉院长首先代表贵州大学法学院对各兄弟院校博士生的到来表示由衷地欢迎。同时还表示,贵州大学法学院历史源远流长,近年在法学学科建设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获得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完成了贵州省法学教育的历史性突破。希望各位同学能够珍惜本次交流的机会,在学习过程中提高知识应用能力,取得新的进步!
随后,冷传莉院长以司法实践中跨学科交流与思考为题为大家授课,她指出,中国法学教育普遍存在着结构性问题,
其中尤以法学与其他人文学科间的隔阂、部门法之间的界限分明、法律规范与法律适用之闭塞难通等结构性问题最为严重。冷院长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事实的认定不仅仅需要法律,更需要其它学科的知识和社会常识。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适应引入诸如经济学、社会学等跨学科的视角审视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以期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统一。
下午三时,贵州大学文化书院荣誉院长张新民教授以王阳明心学思想漫谈为题为大家授课。张教授的内容主要从良知和法律的关系、良知以及知行合一的内涵三个方面展开。张教授在讲座过程中广征博引,把中西方的哲学思想进行了比较,缓引了外国多位学者以及中国多位圣贤、学者的观点,对阳明心学进行了全面的、准确的介绍,并在讲座结束后,对同学们的相关提问进行了认真的解答。
5月24日上午九时,法学院陈松副教授以传统司法的基础理念及其影响为主题与博士生们在法学院会议室展开交流。陈松教授认为,法学研究应立足于中国传统生活方式与中华法系,读懂中国法治土壤,挖掘中国法治的本土性资源。随后,陈松副教授分别从传统中国法制之司法功能、司法目标、司法环境、司法的裁判依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讲解,并与博士生就上述问题进行互动与交流,全方位揭示了传统司法之基础理念对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巨大影响。
在讲座结束之后,在法学院师生的引领下,博士生们还参观了贵州大学文化书院。在为期两天的学术交流活动中,来自兄弟院校的博士生们对贵州大学法学院师生的热情招待表示感谢,并一致认可此次活动对双方交流产生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