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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法学院在行动
2018-03-20 | 浏览量:356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消费意识,切实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各种法律问题,2018年3月15日,法学院研究生会、学院团委学生会分别在花溪湿地公园、花溪万宜广场、贵州大学北校区、西校区等地开展了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
在北校区中山园和西校区崇文楼前,校团委、校学生会与我院团委学生会联合开展活动。我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对北校区的同学进行了维权采访并在崇文楼前开展了多项活动,了解同学们的维权难题及其维权意识水平识。随后我院团委学生会成员积极宣讲了与消费相关的法律维权知识,尽力为面临维权难题的同学答疑解惑,并通过一系列趣味游戏提醒同学们在购买商品时应如何识别真伪产品,提高同学们辨别伪劣产品的警惕性。
除了校内活动以外,我院研究生会和团委学生会还走出校园,为社会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
在花溪湿地公园,法学院研究生会8名法学专业研究生志愿者携手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进行了普法宣传。他们分别来到各自分管的区域,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一方面向群众普及了如何识别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知识,并为消费意识薄弱的群众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另一方面,志愿者们和各单位工作人员向各群众发放了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资料、法律知识小手册和法律常识调查问卷,在普法宣传的同时不忘实地调研群众们的实际法律困惑和需求。
当天晚上19点,我院团委学生会部分志愿者又来到万宜广场针对商场顾客进行了“弘扬雷锋精神,共铸消费和谐”的普法活动。本次活动设置五个轻松愉快的小游戏,让商场顾客参与其中,获取消费法律知识。同时,同学们还在现场开展了丰富的节目表演,气氛活跃,吸引了众多顾客参与其中,场面十分热闹。参加活动的商场顾客纷纷在横幅上签名纪念,以表示共同推进和谐消费生活的构建。
至此,法学院为期一天的消费者维权日普法宣传活动圆满结束。
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举行,法学院志愿者们不仅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也展现了贵州大学法学院学子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与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
图文/贵州大学法学院新媒体中心高庄宝/罗文君
审校/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