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州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开展“每月一庭”协议
2012-03-27 | 浏览量:65
2012年3月26日,在贵州大学法学院庄勇书记、冷传莉院长的带领下,法律硕士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林鸿教授、法学系主任刘爱军博士以及教学科研科长黄梅老师等一行人做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该院院长赵军法官、常务副院长蒋浩法官、政治部主任杨晓智法官和研究室主任施辉法法官等进行了关于建立更紧密合作关系的会谈,并签署了合作开展“每月一庭”实践教学活动的协议书。 下午三点钟,会谈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开始。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赵军院长和蒋浩常务副院长对贵州大学法学院一行表示了热烈的欢迎,贵州大学法学院书记庄勇教授则感谢了贵阳中院多年来对法学院工作的支持。随后,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中心主任冷传莉教授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律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法学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和筹备情况,并指出“每月一庭”等法学实践教育在法律硕士综合改革和本科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其中,冷传莉院长向贵阳中院的各位领导重点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学院首创的 “每月一庭”实践教学活动的特色、所得的成就,她认为在贵阳作为贵州省办案数量最多的法院,案件类型多样、法官整体素质和审判水平高,管理规范,如果能与贵州大学法学院合作开展“每月一庭”,将使该项实践教学活动的教学水平得到有力保障,教学效果得到明显提升。
赵军院长对贵州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了由衷的祝贺,明确表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力支持贵州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综合改革和本科生培养模式改革。赵院长结合其丰富的司法实务和司法管理工作经验,高屋建瓴地指出了新时期法律实务工作对法律人才的素质构成的要求,并对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出了方向性的建议。常务副院长蒋浩法官表达了对贵州大学法学院在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所进行的努力探索的赞赏,他认为贵州大学法学院打造的实践教学体系将会有效提升未来法律人才的实务能力训练水平。蒋院长表示,将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积极配合、保障贵州大学法学院的“每月一庭”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蒋院长还指出,应该进一步拓宽司法实务部门与高校的合作渠道,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尤其是在实践教学、法官培训、审判实务研究等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各自优势,建立更紧密和更高效的合作关系。
在接下来的细节商谈中,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公室刘主任、政治部杨主任、研究室施主任与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林鸿教授、法学系主任刘爱军博士以及教学科研科黄梅科长就“每月一庭”实践教学活动的联系机制和工作程序等具体细节问题展开磋商,并达成一致。此外,在法学院的提议和邀请下,贵阳市中院也初步确定了本学期赴法学院为法律硕士开展实务讲座的主题、人选和时间。
会谈中,主宾双方还分别就环保公益诉讼、审判管理、法院文化建设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一系列的共识、达成了多个合作意向。在会谈结束时,双方签署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合作开展“每月一庭”实践教学活动的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