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寒假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01-15 | 浏览量:5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2-2013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祥和、文明、愉快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及开学时间
1、寒假时间:2013年1月21日—2月28日;
2、报到注册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2日;
3、正式上课时间:2013年3月4日。
二、各培养单位寒假有关工作要求
放假前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引导研究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做好寒假留校研究生(非贵阳市生源)系统申请与确认工作。需留校学习的研究生,须在2013年1月11日至1月15日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寒假留校申请相关 信息,并保存提交。各培养单位于1月16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确认。
3、安排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报到注册工作。
4、各培养单位导师及思政辅导员应准确掌握研究生去向,并保持信息通畅,关心留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科研;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三、寒假期间纪律要求
1、结合自身专业和学习进度,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科研活动。
2、未经批准,不准提前离校。离校前要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留校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晚归、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寒假是人员流动高峰期,往返途中人员密集、复杂,研究生应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随身行李物品,不与陌生人搭话,注意防骗,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放假期间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坐正规车辆,注意交通安全,举止言行要体现研究生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
4、按时报到注册。离校度假的研究生要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返程票,保证按时返校上课。
未按期返校者,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祝全体老师及研究生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