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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我院学生赴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金融借款合同经济纠纷”民事案件审理
2017-10-30 | 浏览量:268
2017年10月26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6级21名本科学生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审理的“某农村商业银行与被告人金融借款合同经济纠纷案”的审理,该案共有七名被告人,属于合并审理案件。
该案的主要内容是:原告与被告于2014年签订了银行借款合同,原告向被告发放贷款200万,后被告未偿还该银行贷款,故原告向法院起诉,诉请被告偿还贷款本金及其利息;而被告则认为合同签订过程中原告并未履行告知义务,致使被告对合同认识错误,并对合同合法性存疑。
在该案中,存在以下三个争议焦点:第一、该合同的性质如何以及该合同是否合法?合同到底属于展期合同还是接力贷?合同签订是否符合程序?第二、存在的第三人张某是否与银行存在不法勾当?被告指出该案中始终存在第三人张某,并且与银行贷款的联系均由张某操控,故对张某与原告存在不法勾当存疑。第三、该案件是否涉及诈骗犯罪?对此,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承认。
此次庭审持续了一个小时三十分钟左右,程序合法,实体法运用恰当。该案件当庭未宣判。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交流了对此案的看法。作为已经学习了一年法学知识的法学本科学生,通过旁听庭审,对书本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在接下来的两年中会加强学习,将书本理论知识与具体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使所学知识的到进一步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