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暑假“春晖行动–我与家乡共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及“春晖使者”招募的通知
2009-07-15 | 浏览量:46
院属各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和校团委开展春晖行动的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我院学生可回家开展“春晖行动——我与家乡共发展”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的意义 组织开展暑假大学生“春晖行动——我与家乡共发展” 主题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的有效举措。通过组织广大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反哺故土的优良传统,参与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创新、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引导大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培养爱乡爱国情怀,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和自己的社会责任,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为实现贵州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活动原则、内容 请各团支部认真动员大学生利用暑假返乡的有利时机,按照“就近就便、志愿参与、形式多样、力所能及”的原则,倡导、发动、引导学生到所在社区和乡村开展活动。结合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要求,发挥大学生人力资源和知识技能优势,在各自家乡开展 “春晖行动”等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实践服务活动: 1、开展一次乡情、民情调研。针对所在县、乡(镇)、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相对优势和发展制约因素进行调研,初步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与建议。 2、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和农科技术。为家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农副产品加工、生产、销售等涉及农民增加收入的方面,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和信息优势,开展科技、市场、人才、项目等信息查询、信息发布、资料收集、数据分析等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农科专业学生可开展实用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 3、开展一次支教活动。为当地教师开展一次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专业培训。组织农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辅导和补习。 4、进行一次医疗卫生宣传。围绕农村医疗卫生现状,走村入户,开展疾病预防、保护环境、计生教育、医疗常识的普及和推广。 5、组织一次乡村(社区)志愿服务。以乡镇或村为单位,在乡镇团委的组织协调下,假期回乡的学子按照形式多样、志愿参与、力所能及的原则,自发地组织传播先进文化思想,开展对乡村(社区)弱势群体帮扶、救助的志愿服务。 6、实施一次法律援助。通过各种形式活泼、通俗易懂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针对贫困农民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农村依法治理水平。 7、开展一次远程教育服务。利用所学知识对乡(镇)、村远程教育网络开展一次应用技术培训,提高当地干部的运用能力和维护能力。
三、“春晖使者”招募 1、凡有意回乡开展春晖活动同学均可填写《大学生“春晖使者”报名表》(见附件),并请于2009年7月20日前交至法学院团委(逸夫楼东一楼)备案。 2、凡回乡开展春晖活动同学均可在放假前到院团委开具介绍信。
四、总结及表彰 凡开展春晖活动的同学请保存好原始资料和图片,并在活动结束后填写《大学生“春晖使者”服务活动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并请于2009年9月24日前将事迹材料交至院团委参加学校优秀“春晖使者”评选活动。
联系人:郑路 13765082593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表格.doc]1
青团贵州大学法学院委员会2009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