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 庭——模拟法庭VS真实庭审
2013-04-26 | 浏览量:63
2013年3月27日上午,2011级法学法硕班同学在《模拟法庭》授课教师王玲老师的组织下于贵阳市花溪区法院旁听了一场精彩的庭审。 庭审案件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情梗概是原告贵阳花溪瑞
辉工矿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州大学,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贵州大学支付工程款28954733元及截至2012年10月25的利息,共计37299924.58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被告我校认为原告的履行请求权无依据,请求法院驳
回其诉讼请求。王玲老师即为我校的诉讼代理人之一。 本案庭审在花溪区法院第一法庭进行。案件审理经过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宣布休庭,定期宣
判的完整过程,其中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尤其精彩,双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针对其事实主张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并且围绕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有理有据、激烈睿智的辩论。尤其是贵州大学一方的
两位诉讼代理人,针对对方的主张从法律、事实、学术等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层层推进,各个击破,比如对施工“零报酬”的解析,对附条件合同的解释,对梁慧星教授“公平原则”的引用等等,逻辑鲜明,条理
清晰,给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上了非常精彩而又生动的一课。 此次庭审充分地说明了作为一名法律人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的重要性以及对案件进行充分的全方位的准备的必要性,比如充分的证据收集、对于案件
争议焦点别出心裁的视角的解析、对于案件可能涉及的问题点从学术角度的阐释等等,每一步都离不开法庭之外法律人所进行的充分的研析、探讨、思考和准备。此次旁听使每一位同学都切身的感受到理论和实
践紧密结合的重要性,也使大家更加清晰今后的努力方向,使每一个人都受益匪浅。
稿\李艾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