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答辩公告
2009-11-20 | 浏览量:88
我院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定于12月3日(星期六)在逸夫楼举行,从上午九点开始,相关注意事项详情见附件,答辩具体分组情况请于答辩前一天在法学院大厅公告栏查看,届时欢迎全院师生前来旁听。答辩审核资料及学位申请资料还没有交齐的同学,请务必注意按法硕中心通知补全完整,否则若影响答辩和学位申请,后果自负。
另请各位同学在答辩当天须提交论文原创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1份,否则答辩后学位论文无法存档,将影响到学位证书的发放。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11.29
附件1.doc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