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办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
2013-07-05 | 浏览量:6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
2012-2013学年暑期即将来临,部分研究生因学习、科研等原因需留校住宿,现将办理暑期留校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需留校住宿(非贵阳市生源)的研究生,于7月10日前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暑期留校申请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7月10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审核确认。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于7月11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确认。
4、系统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于7月11日前再次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贵州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和《贵州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假期留校住宿承诺书》,将申请表和承
诺书直接交到所在校区宿管部门办理留宿手续(不用到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盖章)。
5、宿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研究生暑假留校住宿相关手续,流程结束。
二、注意事项
1、各培养单位导师及思政辅导员要关心留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科研,准确掌握研究生去向,并保持信息通畅。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2、研究生暑期留校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导师及辅导员
。
3、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服从宿管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人
。
4、离开宿舍或实验室,要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
5、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生活、学习和科研。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