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的通知
2013-09-27 | 浏览量:56
各学院:
为帮助品学兼优特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富民兴黔培育英才计划打下基础,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了“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根据该基金会评审章程、评选规则及实施办法,为做好2013年的推荐评审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
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二、奖助名额:
全校共25名,各学院初评一名,报校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进行审核,经资助方审定,最后确定25名。
三、奖助金额:每生1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条件:
1、成绩优良(上学年平均分须达75分以上,无补考和重修),本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申请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 ,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处分;
3、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5、本年度未获得其它大额社会资助;
五、申请程序: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初评、公示后,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填写“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申请表,并附带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上学年成绩单(加盖公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于2013年10月11日17点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未报送申请材料的学院视为主动放弃;
六、评选准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为推荐和评选的原则,除申请人学业成绩外,还要特别注意个人诚信道德,评选结果要进行班级、院内公示。
联 系 人: 韦国华
联系电话: 8291481
邮箱:vt.ghwei@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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