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推荐201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5-09-16 | 浏览量:64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要求,为加强我院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确保我院推免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法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冷传莉
副组长:宁立标
成员:石明昌、魏红、李卫国、田莉姝、魏红、范电勤、孙志煜
纪检组长:胡小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学院研究生科
成员:李丽 贺明吓 彭娜
二、成立法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石明昌
成员:贺明吓 周欢 陆璐
督导:胡小兵
推荐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科
三、推免工作实施原则:
1、执行《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1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要求。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本科学习阶段必修课无补考。
3、推荐原则:在学校下达的计划数内以全年级学生的三年综合测评总评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推荐,如前一名高分者自愿放弃推荐,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综合测评按照《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6版<贵州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4、测评出的最终成绩须在班级和全年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5、获得推荐资格人员的成绩绩点、英语过级等基本情况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