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意见
2010-10-29 | 浏览量:19
院属各单位:
根据校教发〔2010〕57号的文件精神,我院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第10周-11周)进行。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贵忠
成员: 庄 勇 冷传莉 翦继志 唐飞虎 朱德利
黄 梅 陆万莲 彭 娜 蒋红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办公室主任:黄 梅(兼)
二、成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
组 长:汪 棋
成 员:张 林 田莉姝 张林鸿 李卫国 臧兴东 吴红宇 魏 红 卢正涛 刘 郁 黄 梅 陆万莲
三、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建设的需要,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学院的教学运行状态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运行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教材选用情况,教师在教学中的状态,学生学习风气。
2、对各专业2009级、2010级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研室自查与学院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研室要密切配合、协助学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采取听课、现场座谈等多种形式,展开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听课: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的成员作为学院听课专家,并结合学院“精彩一课”实施方案进行听课。
2、教师座谈会:11月12日下午3:30在法学院会议室进行,本学期给本科生授课的全体教师参加。
3、学生座谈会:11月12日下午2:30在法学院会议室进行,各班推荐两位学生代表参加。
贵州大学法学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