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做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更加深化细化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依据贵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规则,请13级本科生导师尽快联系所指导学生,12级导师继续做好培养指导工作。具体工作规则详见 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规则2012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名单138 2013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名单(新)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