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0年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4-19 | 浏览量:23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贵大发[2007]62号)、《关于印发<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教发[2008]71号)的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校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拟评项目数
1、拟评项目数:
2010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出10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并从中遴选30个项目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评审。
2、项目申报计划分配:
每个学院申报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学院专业设置数量。各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教学实验农场等申报项目数不超过2个。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1)以我校全日制本科大二、大三学生为主体,并作为项目主持人,大一、大四学生为辅,作为项目参与者;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或社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吃苦耐劳、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团结协作的精神;
(3)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项目,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理工农类项目团队一般由1-5人组成,文科类项目团队一般由1-3人组成;
(4)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不允许交叉申报。
2、指导教师:
(1)每个项目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项目主持者所在学院指派;
(2)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一般应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或教改课题。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
3、项目完成期限:
项目完成期限控制在1-2年。
4、项目来源及要求:
(1)选题原则:选题新颖、内容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项目超大、过难;
(2)项目类型:
●各学院实验室中教学计划之外的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项目;
●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课题;
●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研究课题;
●学校本科学生课外科研训练优秀项目的深化研究课题;
●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引伸的研究课题;
●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探索价值的课题。
(3)项目来源:
●教师科研;
●学生自主寻找。
(4)特别提示
●已批准立项建设的“SRT计划”项目或大学生创新、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已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的题目,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
●本次立项的课题,可作为相应学科竞赛的参赛作品进行申报,也可结合今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研究或设计。
●本次侧重资助应用性强、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提高的课题。
5、项目申报程序:
(1)学院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学生申报,并确定拟报项目数;
(2)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择确定研究项目,并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
(3)各学院或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拟报项目进行初评,并按规定申报数量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学校评审,同时组织专人填写《2010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
(4)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单位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从中推荐20个项目报教育部审批。
6、申报方式、申报时间及报送材料:
(1)申报方式:以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单位组织申报;
(2)报送材料:本通知的附件一、附件二、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
(3)报送时间:2010年5月10日前,以学院(申报单位)为单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逾期概不受理。
三、项目资助、奖励与管理
1、被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将获得教育部资助10000元/项目,同时学校给予1:1的配套资助。校级立项项目,其资助金额为:1000-2500元/项目。鼓励学院、指导教师配套资助。
2、对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的奖励,按《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3、为确保我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实施取得成效,学校将对组织得力、实施效果显著的学院给予表彰与适当的奖励。
4、无论是获教育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是获准立项的校级项目,均须按照《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其它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入选项目所在学院及单位应向项目组免费提供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
3、申报书是填写任务书以及验收项目的主要依据,请各学院积极为学生选派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学生填写申报书。
4、本通知附件一、附件二可通过进入教务处网页点击“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
5、联系人:余志强、阳明军、周德辉。联系电话:8292071。
电子邮箱:jwcsjk082@126.com
贵州大学教务处
附件一:申报书.doc
附件二: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