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模拟法庭实验课程顺利进行
2015-05-19 | 浏览量:58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每月一庭”——模拟法庭实验课程顺利进行
2015年5月8日和5月18日两日,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培养基地建设、本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系列活动之“每月一庭”模拟庭审活动在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本次模拟法庭开庭是法学院的模拟法庭实验课程,针对法学院法学专业12级的学生开展,目的在于通过组织学生对现实案例进行模拟现实开庭,从而对于法庭的案件审理有一个具体的了解,掌握全面的认识。本次模拟庭审活动一共审理4个案件,2个民事案件,2个刑事案件。由本课程的主讲老师房波以及受邀参加的两位贵阳名律师姚律师和张律师担任点评嘉宾。12级法学专业的全体学生参与了本次活动。
学生自主分成4个小组,每组负责一个案件,案件的来源由小组各自选择,并对此案件进行相关的讨论,前期工作包括剧本制作,台词选择,文书的写作,庭前会议,焦点提取,证据陈列,以及各个职位的分工担任合作等等,每个小组大概有两周的准备时间,在经过房波老师的指导和小组内部成员的分工讨论合作之后完成剧本的制作和模拟庭审的彩排。
5月18日晚上,在模拟法庭针对现社会上的一热门案件即复旦大学投毒案进行了模拟庭审,首先由主持人简单对这一起案件进行案情介绍,之后进入模拟庭审现场。在书记员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审判人员入庭、询问当事人是否已到庭等程序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庭调查阶段,首先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陈述了被告人林森浩的犯罪事实以及公诉机关的控诉请求,被告人辩护律师对此进行了相关的辩解,之后双方通过对彼此陈列的证据进行相互质证,还申请证人出庭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事实。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首先,公诉人就刑事部分发表了公诉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公诉方提交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构成故意杀人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辩护律师针对公诉人的公诉词指出,其不是故意杀人的,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进行辩护,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最终,审判长以被告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结束本次庭审。庭审过后,该小组成员还自行增加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述说对此案的看法和对该案引起的社会不良现象进行评论。
庭审之后,姚律师对同学们的在庭审中的表现进行了点评,对同学们的表现作出表扬,同时也指出其中出现的一些不成熟,不符合真实的庭审表现,最后,给同学们提出了宝贵意见。
本次模拟庭审深入贯彻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落实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设,对我院法学专业本科综合改革教学试点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撰稿人:法学121班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