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真实庭审进校园 ——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开庭审理“杨xx滥伐林木案”
2015-07-09 | 浏览量:149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系列活动之 “每月一庭”真实庭审进校园 ——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开庭审理“杨xx滥伐林木案”
2015年7月9日下午,清镇市人民法院生态保护法庭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杨xx滥伐林木一案”,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小兵、副院长魏红教授、教学科研科科长陆万莲老师、及法学院本科生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审判。
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公诉人、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员传唤被告人杨xx到庭,审判长宣布开庭。
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就指控事实向法庭出示证据,证明被告有未经行政部门许可滥伐林木的行为,被告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没有异议。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以下意见: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被告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45条第2款建议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可适用缓刑。被告人认为采伐行为已经过村委会同意,不知道应办理采伐许可证。法庭向被告释明:采伐林木应当办理行政部门许可的采伐许可证,村委会没有许可权限。至此,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请求法庭从轻处理。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作为我院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清镇市人民法院与我院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加强了双方的交流合作,给同学们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对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设、法学专业本科综合改革教学试点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