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10月)
2015-10-28 | 浏览量:44
2015年10月28日下午,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对占某入室盗窃案、黄某和陈某贩卖毒品案以及李某破坏公私财物案进行开庭审理,贵州大学本科2014级21名同学旁听了此次审理。
审判于14时30分左右开始。宣读法庭纪律后,主审法官询问被告基本情况并告知其在审判中所拥有的个人权利。随后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均无异议。举证环节,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并请求法庭对被告做出判决,四名被告对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法官做出判决,四名被告分别被判盗窃罪、贩卖毒品罪以及破坏公私财物罪。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第一次亲身参与庭审程序,受益良多,感觉意犹未尽。据悉,为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以及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每月一庭”的活动仍持续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