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法学院“每月一庭” 花溪法院十月开庭
2010-10-26 | 浏览量:65
2010年10月25日上午九点,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杜浩老师带领2010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班的36名同学来到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展“每月一庭”活动。此次庭审关注的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九点整,花溪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正式开始。基于案情及当事人意愿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并适用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后,庭审正式开始!此次庭审原告、被告方争论的焦点是:第一,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第二,2008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否有效。随后双方展开激烈辩论,鉴于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双方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当庭出示了证据。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辩论,由于此案案情明了,审判员当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当庭表示不服判决,要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很多同学都是第一次进入审判庭,所以大家非常珍惜这次到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的机会。庭审期间同学们遵守法庭秩序、认真聆听、仔细思考,庭审结束后同学们和花溪法院的杨亚新院长、王冰副院长及负责本次庭审的审判人员合影留念。相信这次旁听将对同学们司法礼仪的培养产生重要影响!
法硕联合会 程蓓蕾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