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法学院“每月一庭”贵阳中级人民法院四月开庭
2010-04-29 | 浏览量:45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法科学生的实务水平,加强法学院研究生的司法实践能力,2010年4月28日上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其强故意杀人案”开庭。09级法律硕士(法学)的全体同学在法学院教学科研科黄梅老师和陈松老师带领下旁听了此次审判。
上午10时,随着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张其强故意杀人案”正式开庭。案件基本案情为:2009年2月被告人与被害人熊恩琴相识并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2009年9月16日晚10时许,在被害人家中,被告人因怀疑熊另找男友,趁其熟睡之际,用刀将被害人熊恩琴及其子曾文强当场杀死。后张其强自杀未遂,委托邻居报警,公安机关在现场将被告人张其强抓获归案。最后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本次庭审围绕“被告人是否有预谋杀人”“被告人杀人所捅的两刀是否致命,手段是否残忍”“被告人是否有自首情节”三个焦点问题展开,控辩双方 进行了证据出示、质证和法庭辩论。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此次到贵州中级人民法院院旁听庭审,使得同学在学习法学理论的同时,也能够零距离接触到司法实务部门与司法实践活动,提高了我院研究生的法律运用能力,激发同学们对法庭辩论的兴趣,也为同学们利用法律更好地为社会服务奠定了基础。
09级法学法硕 孙晓雷
201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