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的通知
2010-11-22 | 浏览量:26
法学院全体在校生:
为传承爱心,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帮助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困难后顾之忧,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成长机会,实现梦想,回报社会。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资100万元,设立南航“十分”关爱·贵州大学励学金。现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捐赠协议及捐赠意愿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贵州大学计划内招收的2009级和2010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2)重点资助来自西部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资助人数:50人/年(其中:本科生45人、研究生5人);
(2)资助标准:4000元/人/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学生的高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一本分数线(学校按规定降分录取的除外);
(3)2010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进校以来未获得其它社会资助。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指导申请学生填写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申请表,审查学生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学院组织初评、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公示后,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十分”关爱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5)获资助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等活动,凭本人书面申请、学院推荐函、成绩通知单,本学院可继续申请(凡成绩有补考、违纪、欠费等情况的学生取消其继续申请资格)。
五、评选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初评,研究生的初评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
(2)各班于2010年11月28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学生的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报法学院学生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8292790;
贵州大学法学院学生科
2010年11月22日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的通知.doc附件1.doc
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的通知2.xls附件2.xls